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已由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月28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