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议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批准《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议

(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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