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2014〕155号
市消委会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巢湖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12月5日
巢湖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到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明显减少一般火灾,确保“两会”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盯火灾高危单位、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方式,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整治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重点排查集贸市场、家庭式商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堵塞等问题;重点排查社区、村庄的小单位、小场所等远、散场所,整治消防器材缺乏、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各类节庆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整治违法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竹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重点排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等重要节点相关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于处置突发事件需要,加强队伍、预案、指挥、训练、保障等方面体系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立足于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加强灭火救援装备、药剂、物资储备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立足于有效保障消防供水,组织开展消防水源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责任和措施,确保市政消火栓布点科学、完整好用,天然水源取水码头可供消防车停靠取水;立足于提高初战控火能力,及时调整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实地熟悉、疏散逃生和实兵、实装演练,尤其是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逐一熟悉一遍。市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并严格落实作战安全规程和防护措施,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抓住传统媒体,用好移动互联网,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声势浩大的防火工作氛围。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要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对已曝光、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新增的典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暗访和曝光,发动群众通过“96119”等渠道举报火灾隐患,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行业、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市消委会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召开专题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市公安消防大队要进入战备等级,强化重点目标保卫,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消委会将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12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至市消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沐贤勇,联系电话:8233394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