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5〕35号
颁布日期:2015-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阜阳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阜阳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

运行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加强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74号)和《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办发〔2015〕2号)精神,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核心,建设全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为推动阜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智能支持和信息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以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市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整合信息资源、梳理政府行政职权,实行社会网格化管理和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进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实现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机制,确保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建设目标

2015年,初步建成全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整合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分基础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实施社会网格化管理和一站式便民服务,启动网上社会服务工作,实现部分政府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并与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实现对接。

2016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工作机制,包括工作队伍、管理规范、运行制度、技术标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拓宽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范围,形成“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多元化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的政府权力运行新常态。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现有便民服务体系和网上政务服务共同发力,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社会治理能力和政府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基础支撑环境

1.建设标准统一的数据中心。建设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目录体系、统一安全保障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数据中心。其中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数据中心包括: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信息资源服务管理平台,汇集并管理社会公众日常生活相关的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市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实时交换等,并为市直各部门相关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政府权力数据中心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由市、县(市、区)分级建设,汇集本级政府权力事项梳理、运行、监督检查等全流程信息,并自行开发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数据互联互通。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市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应在市政府云计算中心建设运行,各县市区级政府权力数据中心自行建设部署。(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善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支撑全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运行。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出口总带宽扩容升级,拓展网络覆盖面,升级改造网络设施,提升网络及业务处理能力。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外网要覆盖到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建立社会服务管理和政府权力事项互联网受理、政务网办理、互联网反馈的闭环机制,提高电子政务网络风险应对能力,保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安全、稳定、可靠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1.便民服务“一站通”平台。以市民和企业服务为核心,构建一站式便民服务信息化平台,结合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采取试点推进、逐步拓展的方式,将政务服务延伸至村(社区),市民和企业在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各类便民服务事项,通过“一站通”平台实现“多点受理、一站办理、一点办结”,最大程度降低市民和企业办理各项事务的复杂度及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网格管理“一网清”系统。构建新型城乡社会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基于我市国土地理信息系统,结合现有的社会管理体系和地名、房屋等信息,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组建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作用,合理配置网格员,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培训。每个网格区域内配备网格员,应用移动终端和智能语音技术,对网格范围内的“人、地、事、物、组织”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管理。通过“一网清”系统建设,切实精简办事人员,并及时将精简出的人员下沉至网格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监督体系。设立市、县(市、区)两级网格化监督工作机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市级监督机构指导和考核县级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市直部门的有关事项。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等。(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

政府权力项目库。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联系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本级政府权力清单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的梳理、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市、县(市、区)分级自行建设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梳理办理事项,进行网上办事流程再造,满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十类政府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需要。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要结合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便民服务“一站通”平台建设,拓展便民服务功能;要结合政府网站和网站群建设,拓展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等功能。市、县(市、区)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办事平台应实现与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对接和数据交换,政府权力事项基本信息从省政府权力项目库获取,并形成本地的政府权力项目库;政府权力事项梳理、运行、监督检查等全流程信息要交换到省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电子政务服务门户。融合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便民服务“一站通”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平台等,建设内容包括阳光晒权、办事服务、行政审批、政民互动、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内容,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定位和导航,实现全市政府权力事项的统一公开、统一申报、统一反馈。通过门户展示、移动终端应用等多种方式,拓宽群众网上办事渠道。形成符合统一技术标准的数据流,与省政务公开服务平台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法制监督平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市、县(市、区)两级法制监督平台(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系统)的使用,依托平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电子监察平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市、县(市、区)分级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包括电子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和风险防控系统,具有对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等功能,满足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多维度监察。(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进度

(一)启动阶段(2015年1月-4月)

建立公安、人口计生、民政3个部门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初步整合。

设立市、县(市、区)两级网格化监督工作机构,建设统一的社会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开展网格划分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需要,确定上报2-3个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条件较为成熟的,最多可上报4-5个村(社区)。

市政府组织对市直单位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完成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市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信息平台建设阶段(2015年5月-6月)

完成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办事流程,将部分政府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信息化业务流程再造。

各县市区完成本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招标采购工作,启动平台建设。

各县市区完成试点村(社区)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工作,完成网格化管理相关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做好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准备工作。

(三)试点运行阶段(2015年7月-9月)

实现公安、国土资源、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人口计生7个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

实现部分政府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各县市区开展电子政务网络扩容升级,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力度。

(四)全面铺开阶段(2015年10月-12月)

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网格员、社区终端设备配置齐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市级实现30%的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县市区实现40%的县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为2016年实现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建立阜阳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见附件),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由相关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兼任,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根据阜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云计算数据中心作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市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承载平台,原则上各县市区及以下层次不再独立开发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库,市直各部门不再独立开发建设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或类似业务系统,不再扩建、新增机房或购置服务器、骨干网络、存储、灾备等基础设施;部分单位数据存储在省直主管部门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联系沟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数据与市政府数据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加强本地信息资源整合力度,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三)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从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中解决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所需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工作经费、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服务费用、专(兼)职网格员工资和相关工作待遇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专(兼)职网格员工资待遇随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政务网络建设、信息服务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需求。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将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市综治办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充分整合基层工作资源,规范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做好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沟通协作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

附件

阜阳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暨政府权力清单

运行平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显义市政府秘书长

召集人:赵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李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超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永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办主任

成员:周振兴市综治办副主任

徐海东市编办副主任

徐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显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侯永贵市财政局副局长

岳波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

万传红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丽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振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卉市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主任、电教中心副主任

王涛市教育局调研员

赵兴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学生市市容局副局长

柳飞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干敬睿颍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浩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徐东辉颍泉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博界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牧愚太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海阔颍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峰阜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段相霖临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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