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201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旅游服务标准化在促进我市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促进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皖政〔2009〕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1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工作目标
着眼于以一流标准引领中国旅游发展,巩固全国首个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市的成果,提升工作目标,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标准制修订、体系建设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全国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立标杆、做表率,为促进我国由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当标兵、做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要大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工作,鼓励涉旅企业将管理成果和成功经验迅速转换为标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规范。在3至5年内,制定以“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服务技术规范、旅游安全、旅游产品生产加工”等为内容的国家标准2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15项;力争早日发布并实施《客运架空索道支架与车厢检修》省级地方标准。要加强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的联系和交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市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企业标准为基础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拓宽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领域。要积极推广国家级和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成功经验,选择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旅游服务领域作为突破点,逐步扩大省、市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范围和数量,不断增强试点和示范单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同时,要加快文化、旅游休闲等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延伸旅游效应经济领域。在3至5年内,完成4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省级涉旅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
(三)进一步加快涉旅企业品牌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涉旅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与服务,进一步夯实服务标准化工作基础;要善于总结、推广和输出名牌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模式,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服务名牌,促进全市服务业名牌数量与层次的整体提升。
要在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充分依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现做大做强目标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开发一批独具黄山特色的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和申报工作,扩大“黄山制造”旅游产品家族和影响力。在3至5年内,打造1至2家输出服务标准化管理经验和模式的全国知名服务品牌企业,实现新增服务类安徽名牌5个以上、黄山名牌10个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标准信息化建设。要不断拓宽与省级、国家级乃至国际标准化研究机构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国内外旅游服务标准最新信息;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的协商合作,积极开发、建设黄山市(旅游服务)标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尽快落实并建立旅游服务标准化信息网络和信息数据库,加强统计、分析与监测,为全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
(五)进一步抓好涉旅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要按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体系评价细则》(DB34/T1073—2009)等标准要求,对全市涉旅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评价,以评价促实施,进一步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建立健全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通过开展顾客满意度评价和社会监督,推进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设,把黄山建设成为无障碍旅游区。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加速服务业发展、打造服务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和规范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进一步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合作,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和落实,为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要健全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标准化知识体系的及时更新,把懂专业、善沟通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标准化工作队伍中去;要加强对涉旅企业实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在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17号),不断加大对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投入,为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试点推广等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投入并给予政策扶持。
(三)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引导企业增强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头作用,帮助标准化基础薄弱的涉旅企业解决在开展标准化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提高全市涉旅企业参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涉旅企业制订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发展方向的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多视角宣传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宣传普及旅游服务标准化知识,增强涉旅企业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的标准化工作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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