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4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发布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11号)、《六安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六政办〔2008〕57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机构,完善审查程序,建立审查责任制,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要严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将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在信息形成或者公文制作过程中加强公开属性审查,对拟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政府信息发布过程中信息提供、保密审查、领导签批情况,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
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开展自查。自查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保密审查记录档案建立情况;已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泄密现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六安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规定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要认真查找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自查情况于4月24日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人:蔡震,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审查人的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审查程序及要求,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上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会同市保密审查部门,对全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单位名称)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记录(样式)
http://www.luan.gov.cn/zfxxgk/contents.php?id=114470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信息来源:
附件下载:
1、附件名称:jilubiao.doc。下载
http://www.luan.gov.cn/zfxxgk/contents.php?id=11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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