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秘〔20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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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6日
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及指标标准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要求,切实开展好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争创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以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为核心,发挥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以评促建,树立新型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水平,不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创建成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芜湖市达到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中规定的达标标准,争创全国地级模范市。
(二)节约集约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摸清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及落实措施,促使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明显下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业经济转型升级稳步推进。
(三)监管执法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土地、矿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落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指标标准体系。
(四)宣传目标。
扩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快全社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共识。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努力提高用地效率。
一是坚持节约集约优先。鼓励企业挖掘内部用地潜力,对容积率、亩产值高的企业,实行优先保障用地,切实转变企业用地观念。二是积极消化历年“批而未供”土地。按照全市“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专项清理活动要求,切实加大力度,努力消化一批“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前三年供地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积极推进市区工业用地“退二进三”,调整工业用地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向内部挖潜要土地,大力实施低效厂房改造,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根据产业优势、合理布局的原则,引导历史遗留零星工业用地向开发区集聚。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创新开发区建设转型升级机制。根据开发区挖潜节地现状,通过对产业用地收回(购)等方式盘活一批低效用地,加快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
(二)加快土地整治进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促进农民居住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实现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切实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同时抓好项目区房屋拆除工作,按照整治方案抓好土地整治工程进度,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加强矿山整治力度,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严格遵循矿产资源规划,严控矿业权设置。合理安排矿山开发布局,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力度,努力提高我市矿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资源利用率及安全系数,提升整体矿业企业质量,加强矿山复绿工程,实现资源、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的相互统一。
(四)加强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闲置用地。
对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逐宗调查分析,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对部分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企业进行约谈、发《限期动工通知书》等措施,督促企业按时开发建设。对因拆迁等原因影响开工的,通过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并组织各部门采取调整规划、有偿收购或安排其他急需项目用地等方式加以分类处置。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闲置超过2年以上的,坚决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依法供地,确保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内容
(一)启动工作。
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确定模范市创建活动的职责分工。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宣传方案。
结合芜湖市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模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体现我市特色,做到“新”、“奇”、“特”。
(三)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
通过资料收集、实际踏勘等方式,对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所涉及的土地资源指标、矿产资源指标及综合性指标的相关资料,创建活动过程中的相关会议材料和宣传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相应的图片、文件及视频资料),宣传过程中发表的文章、刊登创建活动的报刊、媒体报道、展板、宣传片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深入研究,摸清芜湖市土地及矿产资料利用现状及潜力等情况,为下一步指标测评奠定基础。
(四)指标测评。
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办法进行自评,摸清芜湖市土地及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下一步考核申报(达标考核、创优考核)奠定基础。自评合格后经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将申报材料报省创建活动办公室,申请推荐参加“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
(五)新模式及新机制探索与经验总结。
全面总结芜湖市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符合区域特色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新机制及新方法,突出特色,提出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
(六)开展宣传活动。
落实宣传方案,以宣传展板、宣传片、刊登文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
(七)编制相关申报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及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要求,编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按照要求整理、组织汇报材料。
(八)模范市评审工作。
按照模范市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积极申报,参加评选。
五、工作步骤
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考核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阶段(2014年12月)。
对全市的创建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整体谋划,成立领导机构,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明确责任。
(二)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围绕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狠抓落实,集中力量推进创建活动,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指标标准体系,逐项落实国土资源集约利用具体措施,确保达到部创建活动考核要求。
(三)考核阶段(2015年4月-6月,考核具体时间视上级考核部门安排)。
全面总结我市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取得的新成效。根据上级考核部门安排,分达标考核和创优考核两个阶段,积极组织申报材料,报告材料的整理和编写,汇报材料准备等。
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办法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将创建材料报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推荐参加“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创建活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全面深入,持续推进,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科学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稳步推进,探索创新。
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在创建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大胆实践,突出特色,亮标杆、亮差距,亮问题,亮措施,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难点问题,加快“转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处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建立公告制度。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指标标准体系、操作程序和动态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建立督导制度。对达不到创建活动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达标,对符合创建活动指标要求的加强监管,提高创建水平。
(四)做好宣传,扩大影响。
继续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制定每阶段的宣传重点,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稳步推进,及时总结。
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奠定基础。
附件: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芜湖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潘朝晖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冯克金市委常委、副市长
徐昌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向继辉市国土局局长
张祖武无为县县长
黄维群芜湖县县长
胡金贵繁昌县县长
徐晓明南陵县县长
孙跃文镜湖区区长
奚南山弋江区区长
茆斌鸠江区区长
贾贤燕三山区区长
阳小玲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季学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社伏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汪斌市发改委主任
王志鹏市经信委主任
何晨市住建委主任
刘杨市财政局局长
陈超市国税局局长
谈平市地税局局长
徐茂环市审计局局长
马纪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韩万青市环保局局长
朱瑞文市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向继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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