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继续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建设“四个宿州”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关切回应工作,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逐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全面清理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切实做好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对接。

(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适时公开市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权力行使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级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高考、中考招录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六)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九)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公开领域,面向基层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服务指南和服务目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并完成“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权配置,推进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审批权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机构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人员和事项进驻到位、向窗口授权到位。市、县区具有审批职能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审批职能归并、审批科(股)室建设和授权工作力度,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新机制。

四、继续深化政务服务“四个一工程”建设。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继续完善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切实做到“一统四联”,真正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大厅外无审批。继续推行行政审批“一章结”制度,实行各类企业注册“一表制”,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实行“一费清”,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园区重点项目继续实行“一人包”制度,畅通“绿色通道”,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从运行模式、服务行为、环境设施、日常管理、投诉受理等方面,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至2014年底,市和砀山县、泗县、萧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完成标准化试点省级项目建设任务。把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等网络业务平台,逐步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联网核查和效能监察。

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择优选择中介机构进驻服务大厅开展配套服务,并对其服务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建立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制度建设。

七、积极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八、拓展基层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推行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将与农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用地审批、农村养老保险、涉农补贴、社会保险、福利救助、计划生育等纳入全程代理范围,公开规范办理,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在为民服务中心和全程代理工作站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九、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省政务服务系统“马上办”作风建设活动,把“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推向深入,以查摆问题为切入点,强化整改落实。推行亲切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提速提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系统自身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开展政务公开考评、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考核机制。加大信息报送和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于5月底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2014年年底前,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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