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闽侯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3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以及《补充通知》的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组于2014年3月25—27日对你县政府2013年教育工作进行核查。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分组深入你县14个乡镇、1个街道,以及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乡镇、中小学校、文技校、幼儿园(含民办)实地察看、核对数据,并查阅了相关文字资料、报表。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加强领导,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明确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努力发挥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出台《闽侯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教育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由县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人事、编办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把教育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教育问题,同时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教育“两项督导”工作。县委、县政府建立了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签订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责任书,目前已完成了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第二轮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年度教育工作要求列入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使教育工作目标落实更到位。认真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与规模,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人口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完善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科学编制预算,政府财政教育投入多,2013年投入16.2亿元,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7.6%。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都达到了逐年增长,依法实现了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县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28.29%,各类资金管理规范,无截留、挪用现象。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县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配足并及时足额到位。此外,近三年还为寄宿制学校配套1734万元用于寄宿生热汤工程、管理人员工资、学生车费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用。

(三)加大力度,不断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

将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每年均安排大笔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逐步改变薄弱校面貌。2013年,投入2.1亿元资金,进行闽侯一中综合楼、东南学校图书馆等24个项目建设,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其中竣工16个项目、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封顶8个项目、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2011—2012年校安加固学校88所,加固面积达15万平方米;2013年为民办实事涉及教育方面的扩容工程、教师培训、幼儿园新建项目、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等建设均全部按时完成。县政府多方筹措资金改善中小学办学设施。2012年县政府投入2055万元补助资金完成2966.5万元学校设备采购,用于配备学生、教师电脑、多媒体设备,更新、添置学校教学设备、食堂设备、宿舍设施,进行操场、图书馆、功能教室改造建设,采购教学仪器、器材和图书。目前全县各中小学均建立了计算机教室,完小以上中小学校实现多媒体班班通,计算机机生比达到:职业中学1:3,普高1:9,初中1:10,小学1:12;各中小学校的教学实验装备和体、音、美器材得到很大的改善,基本上都达到省颁标准的要求。

(四)强化教师培训,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六个统一”,率先在福州地区出台《闽侯县关于解决农村幼儿教师养老问题实施方案》。现有专任教师4976人,都具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县财政投入3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开展课题研究,县本资源建设,工作室送培、送教下乡和“影子”培训等活动。进修校创新培训方式,高起点切入,加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覆盖全员性。创新“研训一体”的十种培训模式和八个“结合”的教研内容,加强了名师工作室功能建设。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全员岗位培训(年培训面达100%)及各级各类培训,按规定完成“五年一轮”的农村教师培训任务;有19.7%以上的中小学专任教师接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目前,全县成立了13个学科工作室和1个德育工作室,名师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近三年,县学科工作室累计承接国家及省市研究课题32项,已结题26项。

(五)丰富载体,全面营造和谐教育环境

在全县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爱家乡、行为规范等“十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注重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教育,利用主题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各种载体,搭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平台。2011年11月,县出台《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开展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测评、创建校园德育活动、“两室一厅”(教室、寝室、餐厅)文明创建等活动,营造健康、活泼、向上、和谐的校园教育氛围。县组队参加福州市第50届中小学田运会,小学、中学组均获团体第二名,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在参加国家及省市级的三模、电脑机器人、艺术、征文等比赛中有500多人次获得团体和个人各级奖项。

二、存在问题

(一)职教经费未按规定比例拨付,土地出让金计提不足

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未达到30%,近三年投入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为21%、14.2%、11.2%。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的比例不足10%,近三年还应计提3.3亿元。

(二)布局容量尚不完善,校舍隐患仍然存在

现有9所学校超班生额,其中最大超班生额达62人,有3所学校学生数超2000人。还有昙石山小学、傅筑小学、双龙小学三所学校因基建尚未完工,未通过标准化学校评估。学前教育公办园办学容量不足。全县目前仍有6所小学、3所中学共17座校舍需拆除。义务教育校舍面积城区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仅2.1m2,比省颁标准少3.4m2,全县尚有35所小学和5所初中生均校舍面积达不到省颁标准。中职校舍面积仅20478m2,比省颁标准少3522m2。

(三)存在着师资缺编、学科教师结构和骨干教师分布不均衡的情况

小学、特教、幼教、进修校和职专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缺编现象。小学缺编197人、特教缺编7人、幼教139人、进修校4人,职专4人。心理健康教师比较缺乏,完全高中无法配齐专职教师。小学的英语、体育、英语、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和初中的物理、生物、美术、音乐等学科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目前,学校骨干教师比率差距大,一些学校甚至没有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

(四)督导室等机构力量不够健全

督导室编制8人,在岗才2人,其余在编人员均不在督导岗位上,都在其他岗位兼职工作。尚未配备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尚未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尚未调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整改意见

(一)加大教育投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教育费附加近三年还需投入24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计提教育资金需按10%比例足额计提。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倾斜,不断提高各类教育的办学条件。

(二)加快布局调整步伐,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

树立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意识,充分考虑中心城市向闽侯县域内扩展的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急速增长对教育资源的需求,科学制定全县各类学校规模容量和布局的发展性规划。对闲置的危房立即拆除,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结构资质偏低,抵抗灾害能力差的校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排查鉴定,切实建立校舍勘察鉴定维修长效机制,全面消除校园内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三)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议县政府应解决当前,立足长远,加大缺编类别的学校教师招聘进程,特别是特教、幼教和职专的紧缺教师。建议加大政策引导、转岗培训和优化管理等方式加以缓解,并最终实现学科均衡配置。建议今后选拔培养骨干教师,应考虑骨干教师分布的均衡性,采取一些政策倾斜措施,促进校际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

(四)建议加强督导等部门工作力量

建议能够尽快加强督导力量,以适应督导工作不断加强的需求。尽快配备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并向社会开放,并有效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活动。进一步落实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及时调整并充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有效推进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评估。

四、核查结果:闽侯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核查评估得分967分,等级优秀。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