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政综〔2010〕2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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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政综〔201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市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市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列入国家环保部、省政府确定的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的区域。
经省上筛选,我市共有5个项目列入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项目,即:延平区西芹水厂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片、武夷山市星村镇九曲溪上游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阳市麻阳溪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建瓯松溪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闽江流域邵武市富屯溪沿岸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片。总投资1.08亿元。
三、工作重点、预期目标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重点工程及预期目标
2010-2012年,示范区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应达到以下目标: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达到所在区域的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相对完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引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向。通过中央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并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
三是强化资金效益。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贡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四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2010—2012年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需市县配套的资金由示范区县(市、区)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财政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和环保部、财政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65号)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必须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示范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2、列入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组织完成示范片区实施方案的修订后,于2010年11月底前上报南平市环保局、财政局,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并于12月初启动工程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南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示范片区所在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南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荣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信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明市环保局局长
王德生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罗炳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德明市环保局副局长
范金有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花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肖白市国土局纪检组长
章建华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益江市农业局副局长
连瑶瑛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调研员
高明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委局主管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严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德明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南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市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南平市政府负责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
示范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项目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项目筛选,编制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部门职责分工:
环保部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示范区的申报。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项目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示范项目资金管理。牵头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督促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国土部门负责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项目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项目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库区移民部门负责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建设工程。负责对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项目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项目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发改部门结合统筹城乡工作,配合各部门整合资源,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三)措施保障
1、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凡列入示范片区所在的县(市、区)环保局,都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2、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并建立通报制度,由南平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对示范工程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4、科技先导,技术支撑。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投入,开发和引进低成本、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农村环保新技术,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
5、建立机制,保障运行。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保设施管理、运行专项资金;创新管理模式,保障治理环境污染设施长期运行。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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