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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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3〕56号
沿海各县(市)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2013年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市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漳州市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漳州市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漳州市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
2012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实施国务院批准的《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2)11号),成立了由吴洪芹市长任组长,陈汉夫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沿海各县(市)、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漳州市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全市海洋经济取得了较快进展。预计2012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997.7亿元,增长21.2%;预计海洋经济增加值413.8亿元,增长20.1%,占全市GDP的比重从2011年的19.8%提高到20.7%。
为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市,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抓好“八个一批”,确保在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创新海洋管理体制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力争海洋经济总产值增长25%,力争海洋经济增加值增长23.8%。具体如下:
一、编制实施一批涉海规划
坚持规划引导,深入贯彻实施《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福建省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规划》。全面加快《漳州(古雷-南太武)滨海新区发展规划》编制进度,上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古雷-南太武滨海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县(市)和开发区要尽快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和启动区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的部署,联合厦门、泉州共同开展《厦漳泉海岸带综合开发和保护专项规划研究》。开展新一轮市、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加强漳州涉海规划与全国、全省涉海规划衔接,争取更多布局进入上级规划,为大项目审批和落地奠定基础。
二、加快推进一批发展载体
坚持集聚、集约发展,突出重点区域发展,全力加快建设一批在产业规模、质量效益、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海洋经济发展载体,重点加快建设古雷-南太武滨海新区(包括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园、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龙海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东山生态旅游岛、东山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园、诏安水产品专业加工区)、漳州台商投资区、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等一批海洋经济载体,建设古雷海水淡化示范园区和以漳州台商投资区纳滤科技为核心的海水淡化装备制造基地。推动设施配套完善和服务功能提升,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链不断延伸、产业群不断壮大,推动现代海洋优势产业集聚提升,争取有一批发展载体获评为省级以上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将海洋发展载体打造成支撑漳州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要坚持海陆联动,发挥海洋对后方陆域的辐射带动作用,联动发展后方陆域。
三、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坚持项目支撑带动,把海洋经济发展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2013年实施海洋重点项目157个,年度投资突破390亿元。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建立和完善新项目不断生成、储备、推进和建设、投产的滚动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石化、钢铁、能源等一批临港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动古雷PX、PTA两个石化启动项目和福欣特钢一期等产业项目投产达产,加快中海油漳州LNG、凯西-首钢300万吨薄板、漳浦一帆船体分段项目等一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项目,争取福建环球海洋生物科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等60个上报省里的海洋经济储备项目获得上级支持。千方百计推进两个炼化一体化及配套、中石油百万吨乙烯、中化集团油品储备、福欣特钢二期及其产业集群、云霄核电等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有实质性进展和突破。
四、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产业
坚持产业支撑,着力打造产业链完整、带动力强、后劲充足的海洋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海洋特色产业。集中力量加快发展石油化工、特殊钢铁、装备制造等临港重化工业,推进大型装备制造业项目加快向临港区域集中布局建设,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环节延伸。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生物、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发展港口物流业,支持招银港区和古雷港区物流业发展,建成区域性专业物流中心。加快发展滨海旅游业,推进国家级东山滨海旅游度假区、城洲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和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努力建设国际知名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深入挖掘“海商文化”、“海丝文化”及涉台文化资源,扶持东山等海洋创意文化产业园和一批海洋文化创意项目。大力发展海洋总部经济、涉海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贸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推进海洋捕捞现代化和海水养殖生态化,扶持发展远洋渔业,提升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养殖苗种业,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建设一批渔港经济园区。扶持近海捕捞渔民和养殖户转产转业。
五、配套完善一批基础设施
坚持提升配套功能,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双鱼岛、招银港区和后石港区、古雷港区码头泊位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接重大产业的承载功能。重视燃气管网及配套建设,围绕将管网及配套设施延伸至每个港区、开发区、县城和重点城镇的目标,规划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加快建设海西管网二期,提高燃气管网覆盖率。加大二、三级渔港建设投入,建成一批具有避风停泊、产品交易、物流配送、旅游休闲等多功能的现代化渔港,提升渔港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沿海大通道等集疏运体系,建成厦漳跨海大桥,集中力量建成厦漳同城大道和沿海大通道,加快推进港尾铁路、招银疏港高速、厦蓉线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等项目进度,争取开工建设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1号线,推进古武高速公路、厦漳海底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干支相连、江海互通、水陆一体、海空配套、公铁衔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交通综合运输体系。
六、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坚持龙头拉动,强化“抓龙头、铸链条”,以临港重化工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为依托,扶持壮大一批发展前景好、经营业绩佳、市场占有率高、示范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争取一批海洋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海洋经济龙头企业,争取有1-2家获得“年度十佳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称号。培育打造一批海洋品牌,支持涉海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注册一批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力争建成各层次有机结合的海洋经济品牌集群。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加快创建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国家海洋三所漳州科技兴海研发中心、城洲岛生态试验基地和诏安海洋生物育成中心等海洋科技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海洋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依托“6·18”等技术转化交流平台,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创新合作形式,促进并扶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七、积极争取一批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
坚持将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作为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抓住上级加大海洋经济扶持力度的机遇,积极研究上级投向,指导策划包装一批海洋基础设施、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经济研发平台、海洋产业品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对接投向项目,加强向上跟踪衔接,争取我市更多海洋经济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扶持补助。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创建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推动我市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争取新的政策支持,研究起草并争取省政府出台支持古雷-南太武滨海新区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等。
八、建立健全一套工作机制
坚持规范运作,依靠制度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市海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海洋经济联络员制度、责任分工、跟踪落实、问题调处、督查考评等制度机制。要将发展海洋经济的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沿海县(市)和开发区,明确时间节点安排,做到每项工作、每个项目都有领导亲自抓,有业务科室具体抓,并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要推动厦漳泉海洋经济发展同城化进程,加强与厦门港一体化的开发协调,推进同港同政。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便捷服务。沿海各县(市)、开发区要抓紧成立海洋经济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确保海洋经济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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