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广播电视播音员配音员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广播电视播音员配音员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09)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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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广播电视播音员配音员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9)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甘南州广播电视播音员、配音员招聘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甘南州广播电视播音员、配音员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州广播电视局播音、配音工作需要,需招考聘用播音员、配音员10人。招考聘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和条件范围
(一)招考名额
广播电视系统招聘播音员8名,其中:甘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播音员2名(藏语男新闻播音员1名,汉语女新闻播音员1名),甘南电视台新闻播音员6名(藏语男新闻播音员2名,藏语女新闻播音员2名,汉语男新闻播音员1名,汉语女新闻播音员1名);译制中心藏语配音员2名。
(二)招考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25周岁(1991年7月1日—1984年7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本科在读)的待业及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所学专业不限,热爱播音工作,有一定专业特长。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打砸抢烧事件的。
(三)招考范围
面向州内外招考。
(四)待遇
经招考被录取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被聘用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标准。
二、招考方式
播音员、配音员的招考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面试工作由州广播局组织实施,笔试、聘用工作由州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考。先由州广播电视局通过举办播音员、配音员大赛的形式对报名参加招聘的考生进行筛选,经过大赛预、决赛等环节最终确定入围选手,再参加州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综合知识测试》笔试。
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即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州招考办负责公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9月5日—9月15日。在州内外进行广泛宣传,在甘肃电视台卫视频道、经济频道、文化频道、少儿频道、都市频道、公共频道,青海电视台、甘南州政府网站、甘南日报社、甘南电视台综合频道、藏语频道、甘南人民广播电台及七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发招聘广告。
(二)报名阶段,9月15日—20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5日—20日,共6天。
2、报名地点:州广电局。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由州招考办负责资格初审。
(2)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减少和取消招考计划。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4)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5)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
4、领取参赛证、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参赛证
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23日
地点:州广播电视局
(2)领取准考证
时间:2009年10月8日至9日
地点:州政府政务大厅
(三)面试阶段,9月24日—28日。举办播音员、配音员大赛(大赛方案另行制定),进行播音、配音人员的筛选,入围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播音员、配音员大赛在州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实施。
大赛地点:甘南州广电局演播大厅。
(四)笔试阶段。笔试范围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工作由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以200分计算成绩。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
(1)笔试时间:2009年10月11日。
(2)笔试地点:州招考办规定的地点。
(五)试播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拟聘用人员在甘南电视台一、二频道及甘南人民广播电台进行试播,接受全州广大群众评议。
(六)体检阶段。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考聘用计划1:1.2的比例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甘人发[2005]7号和甘人发[2007]19号)执行。体检结果不予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本职位应聘考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录用。经大赛、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最后经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最终人选,并由州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州广电局播音员、配音员招考聘用工作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招考办和州广电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由州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重点环节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州人事局调配录用科0941-8213226
州广电局办公室0941-8215268
监督电话:州纪委执法监察室0941-8212973
甘南藏族自治州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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