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平政办发〔2009〕45号
颁布日期:2009-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平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日

平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

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平凉市规划局2009年4月)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调控和协调指导作用,现就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监督两个“全覆盖”。努力发挥城乡规划在合理城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协调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彰显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及优化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相协调,基本规划要素齐全、城乡全面覆盖的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形成层级明确、管理有效的城乡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基本政策与技术规范体系;初步构建适应城乡统筹和科学发展需要的空间规划要素管治体系。今年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县城总体规划第三轮修编工作,编制完成各类城市总体规划6项,县城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12项,修建性详细规划9项,专项规划15项;完成全市乡镇规划的调整修编、特别是36个省(市)列重点乡镇和32个建制镇的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步伐,编制完成村庄规划105个。城市(镇)规划重点成果的质量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规划管理:中心城市和县城规划区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85%;制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占到年度规划许可项目的100%,其中依椐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占到60%。

三、实施范围

中心城市及县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以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交通优势、经济优势比较明显的川、台、塬区及公路沿线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各级风景名胜区、产业集中区规划范围。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以规划编制为重点的规划制定体系建设

加强城乡发展战略研究,改进城乡规划编制方式,突出资源优化和产业布局,体现地域特色和生态文化,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实现市域城乡规划全覆盖。规划编制要突出前瞻性,增强权威性,把切入点放在提高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上。

要按照建设西部生态文化名城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规划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着力塑造城市个性、提升城市品位;县城规划要注重城乡资源统筹和合理布局,着力彰显文化特色、完善城市要素;建制镇和重点乡规划要突出农村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开发,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产业承载功能;一般乡和村庄规划要以优化村庄空间布局,统筹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中心城市规划编制

启动旧城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重点街区、景观节点城市设计调研提纲;完成《甘沟河至西环路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民路至大岔河控制性详细规划》、《火车站东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到2010年实现中心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完成《综合交通规划》、《泾河大道街景规划》、《新区排水规划》、《城区燃气规划》的报批工作;完成新区绿地公园西侧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定与实施工作。

2、县城、乡镇及村庄规划编制

泾川县:完成县城城北新区区域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开发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荔堡镇、丰台乡、太平乡、飞云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完成20个村庄规划的编制。

灵台县:启动第三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基础资料收集、县域城乡发展战略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形成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完成西城区生活垃圾场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灵台步行街、老城区改造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区排水管网专项规划、县城达溪河返水坝建设规划的编制。完成10个村庄规划编制。

崇信县:启动第三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基础资料收集、县域城乡发展战略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形成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完成西城湾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环城西路以西规划及御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木林乡、黄寨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5个村庄规划编制。

华亭县:补充完善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对现行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开展县域城乡发展战略专题研究并纳入新的规划成果,完成第三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的报批;完成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安口镇、策底镇、马峡镇、河西乡、上关乡、山寨乡、神峪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0个村庄规划编制。

庄浪县:启动第三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基础资料收集、县域城乡发展战略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形成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完成紫金中学周边、车站路三角地带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县城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消防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良邑乡、南坪乡、盘安乡、郑河乡、大庄乡、杨河乡、柳梁乡、赵墩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20个村庄规划编制。

静宁县:完成西城区、东城区、阿阳南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西岭生态公园综合服务区、西城住宅小区、阿阳南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抗震设防、电力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县城1:1000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威戎镇总体规划及界石铺、李店2个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完成30个村庄规划编制。

各县要根据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城市交通、绿地系统、集中供热和给排水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崆峒区规划编制与实施

完成平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空间发展研究)、工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峡门建材产业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按程序审批实施;对己完成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和提高;配合市规划部门理顺四十里铺镇、崆峒镇辖区及崆峒山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实施与项目管理工作。

(二)加快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规划效能体系建设

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家产业政策,抓住城乡规划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规划工作的效能运行机制,加快建立涵盖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监督全过程、适应平凉市情的地方性城乡规划政策与技术规范体系。

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强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与政务公开制度和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加强规划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快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建设项目会议审定;逐步推行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制度,强化快速反馈、及时处理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调研制定《平凉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城乡规划技术规程》,按程序审定实施。要按照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对照检查、集中整改和绩效考核,巩固和拓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成果及城乡规划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规划工作环境。

(三)加快以项目管理为重点的规划落实体系建设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理顺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一书两证”法定程序和审批制度。规划管理中,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允许开发建设、不予进行规划许可。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建筑人居环境规划管理的通知》要求,抓紧完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和容积率管理制度,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中严格落实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强制性规划控制指标,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要以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管理要素的全面落实。

(四)加快以规划公开为重点的规划监督体系建设

推行“阳光”规划,建立完善规划政务信息公开、规划制定公众参与和城乡规划听证制度,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和公示平台,把规划公开贯穿到规划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重大规划和重要项目规划方案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吸纳各方面意见。对城乡规划制定和建设项目许可情况、规划政务管理信息以及办事程序、基本条件、审批依据和工作时限、监督投诉渠道都要全方位公开。对已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要在建设场地设置公示牌,公开规划审批内容和建筑立面效果图,接受社会对项目实施的监督。要在规划部门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告诫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制度规范、广泛监督、责任追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是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规划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落实,每年年初要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全面部暑,并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逐级建立规划目标责任书制度和城乡规划报告制度。城乡规划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规划制定与实施情况要向同级人大及上一级政府进行报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大力支持城乡规划部门履行职责。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把城乡规划专项编制费、地形图测绘费和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逐年有所增加。当前,要重点保证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市、县城、重点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所必须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是城乡规划工作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城乡规划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必须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县(区)要按照政府职能配置的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序列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省、市列小城镇建设重点镇(乡)及各建制镇要设立规划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其他乡要配备专职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建立起市、县、镇(乡)三级层级有序的城乡规划工作体系。

(三)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规划管理。要切实强化规划管理,加强规划巡查,建立预警网络,畅通监督渠道,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为城乡规划的组织实施提供保障。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规划公开,加强规划监管,会同监察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实行综合执法,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侵犯公众利益、妨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工程,坚决依法拆除。要建立规划管理互动机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核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要附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任何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工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不得改变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房屋产权产籍部门不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四)改进编制方法,提高规划质量。一要加强规划基础工作。各县(区)要根据规划编制的需要,加快地形图修测工作。要推广运用遥感技术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城乡规划基础数据库和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并在三至五年内实现网上办公。二要加强规划前期研究。总体规划修编前,要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深入开展城乡规划专题研究,特别要加强对城镇建设与空间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问题的研究,以及对影响和制约城乡发展的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要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先提出《总体规划编制大纲》,经本级政府审定并人大审议通过后作为规划修编的基本依据。三要转变规划编制方式。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进行规划编制,确保城乡规划制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乡规划的专业要求,又符合当地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要严格实行规划方案公开招标制度,并要在规划修编的各个阶段,广泛征求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同时,要严格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建立规划编制技术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规划成果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四要严格规划审批权限。各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高层级的规划评审,并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上一级规划委员会组织评审,经本级人大审议通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上一级规划部门组织评审,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规划行政部门备案;修建性祥细规划由各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同级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本级政府审批后实施;近期建设规划由各级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建制镇和乡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中建制镇和重点乡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其它乡和村庄规划由县(区)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均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重要区域和重大项目规划委托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评审。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3月上、中旬):动员部署。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3月―10月):集中实破。各县(区)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3月、6月、10月):督查落实。逐级建立督查制度,强化调度管理。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3月、6月和10月份组织进行工作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

第四阶段(10月―12月):全面考核。市上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城乡规划工作考核分值将占到市政府对各县(区)城镇化建设工作综合考核分值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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