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4〕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陈昌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朱江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冉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安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玉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蒋从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旭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实绩考核办主任)

唐光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祖虹(市编委办主任)

张培立(毕节日报社社长、总编)

刘锐(毕节军分区司令部副团职参谋)

谌毅业(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昌伦(市教育局局长)

罗昌琪(市科技局局长)

潘发勇(市工业能源委主任)

周兵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索绍兴(市监察局局长)

张义萍(市民政局局长)

李逸侬(市司法局局长)

刘晓益(市财政局局长)

杨亚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方星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云龙(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朱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邦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付业春(市农委主任)

常瑜(市水利局局长)

罗绍松(市商务局局长)

李明泽(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安宁(市卫生局局长)

彭华昌(市林业局局长)

牛贵河(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谢培午(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王允铎(市统计局局长)

戴淑金(市旅游局局长)

安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禄春燕(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吴至衡(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晓铁(市工商局局长)

杨光孟(市质监局局长)

张普宇(市气象局局长)

陈文相(市烟草局局长)

刘明忠(毕节供电局局长)

任树山(贵州煤监局毕节分局局长)

袁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正华(毕节公路管理局局长)

孟吴恒(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杨旭(武警毕节支队支队长)

何旭(团市委书记)

陈明江(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吴学杰(市农机局局长)

方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彭中华(市海事局局长)

刘勇(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

李文均(毕节广播电视台台长)

工作职责:主任,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各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具体负责所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副主任马炼同志,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工作规则等按原规定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比照作出相应调整。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