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0〕83号
颁布日期:2010-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三亚市开展海鲜排档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针对目前三亚市海鲜排档的经营现状,根据市委、市政府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指示,为整治海鲜排档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国际旅游岛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整顿和规范海鲜排档市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为旅游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三亚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海鲜排档市场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海鲜排档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仁武(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杜丽银(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文开平(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邢建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廷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陈运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蓝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振聪(三亚地方税务局局长)

麦正平(市物价局局长)

韩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强(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冯强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三、整治内容

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职权,对所涉及的海鲜排档整治工作负责。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海鲜排档无照经营、以假充真、短斤缺两、强买强卖、欺客宰客、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依据“9分倒扣整顿退市”和实行“五统一、三公布”的监管模式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实施“一次性死亡”,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经营者的计量器具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把计量器具关。对海鲜排档要强制统一使用电子秤,严厉查处使用非法定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责任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物价管理部门对海鲜排档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价格欺诈、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根据职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提请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负责对海鲜排档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管,并监督实施“一物一图案、一标签、一标价”制度。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四)卫生部门依法查处海鲜排档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并从严监督餐饮店的食品卫生状况,确保餐桌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交通部门依法查处出租车司机与海鲜排档相互勾结,拉游客到海鲜排档消费并收取回扣欺诈游客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旅游管理部门对导游与海鲜排档串通,索取回扣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的许可证。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海鲜排档占道经营、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三轮车(含人力三轮车),杜绝三轮车夫拉游客到海鲜排档消费并索取高额回扣行为。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税务部门规范税票管理,对不开发票、使用虚假发票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三亚地税局。

(九)公安部门对海鲜排档欺客宰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阻挠、抗拒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整治时间:2009年3月31日-12月31日。

五、整治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海鲜排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海鲜排档欺客宰客行为一经查实,第一次按法律法规规定最高额度处罚,第二次发现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提交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实施“一次性死亡”,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海鲜排档长效监管机制。力求通过整治,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提高海鲜排档的准入门槛。海鲜排档已经成为我市旅游经济的特殊行业之一,有关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海鲜排档的准入严格把关,对经营场地、环境、卫生、消防等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聘请海鲜排档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从社会各界聘请群众威信较高、综合素质较好、信息来源较广人员担任本单位海鲜排档监管社会监督员。通过社会监督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方面、多渠道充分掌握一些视法律法规为儿戏,以欺客宰客牟取高额非法利润的黑店的违法证据,狠狠打击“黑心”海鲜排档的嚣张气焰。

(四)实行消费者投诉24小时联动处理机制。

工商、旅游、食品药监、卫生、质监、物价、交通、税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联动处理消费者投诉。

上述有关职能部门接到消费者现场投诉后,应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现场处理。同时通过市政府12345热线,通知工商、质监、物价、税务、卫生(或食品药监)部门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按各自职能,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再通知其他部门到现场处理。

接到现场投诉后,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并保证对市区内的投诉,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对各镇内的投诉,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海鲜排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紧密合作,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必要时,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对海鲜排档进行综合执法。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情况,重要情况和大要案件随时报告。

(三)认真落实责任制。启动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在整治工作中,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典型和重大案件进行跟踪报导;同时,大力宣传守法经营者,树立三亚旅游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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