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供地率情况的通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供地率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邯政办字[2015]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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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供地率情况的通报
邯政办字[2015]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87号)要求,为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严格督导问责机制,对全市各县(市、区)两个月以来供地率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排名后五位的县(市、区)进行督导问责,以切实提高供地率。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2010年至2014年建设用地供地率如下表所示:
县(市、区)批准面积(公顷)供应面积(公顷)未供面积(公顷)供地率排名
广平县314.5661291.533423.032792.68%1
馆陶县434.4665395.377939.088691.00%2
临漳县279.3159248.190531.125488.86%3
大名县563.1813488.066075.115386.66%4
曲周县453.3775383.031270.346384.48%5
丛台区149.7488123.175026.574082.25%6
成安县665.1810523.7622141.418878.74%7
涉县320.4211242.418778.002475.66%8
鸡泽县310.6857227.111883.573973.10%9
经济技术开发区681.8404495.8153186.025172.72%10
武安市586.1208423.1465162.974372.19%11
邱县285.0170201.597183.419970.73%12
邯郸县402.548282.604119.94570.20%13
磁县661.9971462.0415199.955669.80%14
永年县1046.9238721.3615325.562368.90%15
肥乡县291.4336193.844897.588866.51%16
峰峰矿区262.0120165.283796.728363.08%17
马头生态工业城161.368695.522465.846259.20%18
复兴区141.437933.2934108.144523.54%19
邯山区359.052364.4042294.648117.94%20
二、处置意见
1、邯山区、复兴区、马头生态工业城、峰峰矿区、肥乡县等5个县(区)长向市政府说明情况并做出检查,明确整改措施。
2、上述5个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向市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并做出检查,明确整改落实方案。
3、再次通报时,对排位后5名县(市、区)将相应扣减已分配用地指标和暂停追加新增用地指标,并暂停除民生、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用地审批。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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