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民大学组建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民大学组建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民大学组建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4〕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农民大学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14日
洛阳市农民大学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者,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根据洛阳“三农”发展实际,特制订洛阳市农民大学组建方案。
一、职能设置
洛阳市农民大学是以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以非学历教育为主要培训内容、对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实施统筹管理的社会化办学机构。具体职能包括: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各培训项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课程、教材、师资等有关内容的审定,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培训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培训绩效。组织编写农民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考试体系,会同有关培训机构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的考试考务工作和农业类职业技术鉴定,核定发放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证书;严格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对各培训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建立洛阳农民培训网,开设“洛阳农民大讲堂”,打造全市农民培训信息化服务交流平台。建立网上办公、培训系统,公开农民培训政策和信息,宣传成功经验和案例,扩大社会影响;作为市级农民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现代职业农民培训和其他各类农民培训项目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培训任务。
二、基本原则
1.以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为中心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面向农民需求,适应农民特点设置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时间,选择培训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培训实效原则。坚持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因人施教开展培训。既突出急用、实用、管用,也着眼于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兼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和地域产业特色,坚持理论教学与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3.以服务主导产业为主原则。按照各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结合高产创建、无公害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集群建设、万亩基地建设等,促进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4.以培养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原则。通过专家讲座、聘请致富带头人现身说法等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同时提高其组织水平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三、办学模式
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运作、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以洛阳市经济管理学校为核心基地,市、县(市)各培训基地为培训校区(点),相关部门、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农民培训教学体系;努力形成纵向连接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企业)农民培训管理机构和广大农民群众,横向覆盖相关部门、单位的农民培训组织架构;健全长期与短期结合、本地与异地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技能与考证结合的农业人才培训体系。
四、组织架构
洛阳市农民大学在市委农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农工委农经处负责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洛阳市农民大学本部设在洛阳市经济管理学校,办公场地与教学设施由洛阳市经济管理学校配备,教学(实习)基地设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农林科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动物科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河南农业经济学校、洛阳旅游学校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平台共建、师资共享、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洛阳市农民大学设校长、副校长、教育长、副教育长等职位,成立洛阳市农民大学校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负责全市各类农民培训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审核、培训质量的把关和培训成果的评估。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扶贫办、供销社、烟草局、农机局、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农林科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动物科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洛阳旅游学校、洛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和洛阳市休闲农业协会等单位主管业务培训的副职兼任校务委员。成立洛阳市农民大学教学管理中心(设在洛阳市经济管理学校),负责农民大学具体教学计划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县(市)设立洛阳市农民大学分校(城市区农民培训统一安排在洛阳市农民大学本部进行),管理教学机构比照市农民大学设置。分校接受市校的指导,其教学计划、培训指标纳入洛阳市农民大学统一管理。以全市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站为教学网点,成立农民大学乡(镇)区域工作站,乡(镇)、村各类培训原则上均在区域农技推广站组织进行。根据季节、对象、人员等灵活合理安排教学培训课时。具体教学计划由洛阳市农民大学制定,经校务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
五、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务农劳动力,主要为兼业农户。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新技术应用覆盖面。
3.培训内容: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和农民实际需求,围绕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等重大农业工程项目,推广普及高产优质新品种、高产高效种养技术、防灾减灾技术、节本增效技术、农机化新技术、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技术、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最新成果技术。
4.培训形式:组织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结合关键农时季节与关键技术,采取市、县、乡(镇)区域站课堂教学和进村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专题培训、田间培训、畜牧场培训、现场技术指导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主要为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包括种养大户、加工大户、农机大户、物流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检验员、沼气工、园艺工、水利员、信息员等农业服务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农业生产经营者。
3.培训内容:按照农业不同职业技能标准,开展所从事行业和岗位的职业技能系统培训,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营销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4.培训形式:采取课堂教学与基地教学、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农民创业培训
1.培训对象:主要为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包括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业园区、农业基地、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服务人员以及有志从事农业创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农民工等。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农民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提高务工收入和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
3.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专业最新技术、农产品营销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技能,根据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不同类型设置不同课程。如农产品经纪人技能、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和管理、高效农业和一村一品建设等内容。
4.培训形式:采取课堂教学与基地教学、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致富带头人培训
1.培训对象:全市各行政村村级干部,以及有志从事农业创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农民工等。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培训内容: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市场主体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农民权益维护等政策法规。根据形势需要,宣讲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专业最新技术、农产品营销知识、网络信息技能,提高专业技术的普及能力。
4.培训形式:采取课堂教学与基地教学、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和岗前培训
1.培训对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负责人、新组建的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以及企业新上岗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拓宽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负责人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新上岗人员较快适应岗位需求。
3.培训内容:农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原理、职能和方法,农业合作经济的管理组织形式,农业经营决策方法及农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等。
4.培训形式:采取课堂教学与基地教学、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就是重视“三农”发展的未来,投入农民教育培训就是投入“三农”发展的未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列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层层落实责任,出台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多渠道支持的培训经费筹措机制,各级财政对参与教育培训的农民予以补助,从农口年度预算经费中解决,确保培训资金及时到位。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接受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委托培训。
(三)明确单位职责。市委、市政府把洛阳市农民大学作为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平台,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列入年度农村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各县(市、区)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评先的依据之一。市委农工委负责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全市凡涉及“三农”的各类培训都要纳入农民大学的大培训范畴,积极协调好市、县各级培训机构与洛阳市农民大学的对接,提供相关政策扶持和师资支持。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办学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足额到位。市人社局负责在技能鉴定方面按政策规定给予支持。市农业局、教育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扶贫办、粮食局、供销社、烟草局、农林科学院等负责加强对洛阳市农民大学特色专业的指导服务,积极开发与提供培训项目,设立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指导农民就业创业实践。洛阳市农民大学负责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的具体教学组织、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及日常工作,负责各类实训、就业、创业基地的日常管理,为县(市、区)级涉农中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供师资、教材、实训等方面指导和技术支持;牵头搞好培训资源库建设,紧密结合洛阳“三农”实践,收集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讲义、教材、课件、影像资料等,建设洛阳市农民大学培训教育网络化管理服务系统,打造远程教育培训服务平台;负责全市农民培训,并定期上报各类农民教育培训安排和进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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