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六日
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
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市农村公路全面、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以农村公路养护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为重点,以养护管理“文明示范路”为引领,以精细化养护为突破,以质量强基础,以养护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我市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有路必管,管必有效”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劳动竞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由市发展改革、交通、财政、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平顶山市农村公路“畅通杯”劳动竞赛评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情况汇总分析和评比表彰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辖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搞好协调,使劳动竞赛活动有方案、有特色、有措施、有落实、有评比、有总结,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竞赛时间、竞赛单位
竞赛活动自2010年起,每两年举行一届。参赛单位为各县(市、区)政府。
四、竞赛评比方式
(一)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自检自查和统一检查相结合”、“年终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平时检查以暗访为主,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检查内容仅限养护管理(外业)。年终检查实行明查,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办法。
五、竞赛内容
(一)内业检查
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县、乡两级财政养护资金到位、管理及使用情况;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养护管理站相关内业资料整理情况。
(二)外业检查
每个县(市、区)检查2条县道、4条乡道、4条村道(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并抽查1所乡镇养护管理站。
六、评分标准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总评分为500分。其中:第一年度分值占总评分的40%,终评年度分值占总评分的60%。每年度分值由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分值构成,平时检查占年度总分的30%,年终检查占年度总分的70%。
(二)年终检查得分的平均值和平时抽查得分的平均值,按分值权重确定为县(市、区)年度得分;两年得分按分值权重确定为总分。
七、奖励
对获得总评分数前5名的县(市、区),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对获奖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或荣誉奖励。
本方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内业管理评分标准表
2.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畅通杯”劳动竞赛外业养护评分标准表2010pzb15附件1、2(畅通杯).xls
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的整体形象及管养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车为本、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以建立管养机制、搞好养护生产、完善配套设施、清理违章占道、提升公路文化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公路综合整治活动,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树立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五位一体的文明公路新形象,营造我市良好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农村公路路况质量明显提高,公路环境明显优化,公路行车安全性有效提高,公路绿化效果显著,最终形成“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有路必管、管必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局面。
三、检查评比方式
具体检查评比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季督察、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和“自检自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创建范围、检查内容
以乡镇为单位,将所有乡道、村道纳入创建范围,其中石龙区以区为单位参加创建活动。检查内容包括:(一)养护体制
养护管养体制健全,制度完善。乡镇政府设有专职的管养机构和人员,并根据管养里程落实专项管养经费。(二)养护管理1.养护责任路段划分明确,养护责任公示牌设置规范。2.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确保全额用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三)养护生产
纳入创建范围内的有铺装路面的道路应达到中等路以上标准,无铺装路面应及时保通。(四)路政管理1.路面、路肩整洁,无堆积物和侵占现象,对超限、超载车辆有可行的限制措施。2.建筑物应在边沟宽度以外,过村路段建筑物应在路肩宽度以外。(五)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五、评分标准
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上半年度分值占总评分的30%,下半年度(年终)分值占总评分的70%(详见附件)。
六、奖励
“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自2010年起,每年举行一届。市政府对当年通过验收的乡镇授牌、命名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对排名前20位的乡镇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创建经费补助;对创建成绩突出的交通公路部门和乡镇有关人员,授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先进个人”称号。
被授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称号的乡镇,在授牌后的两年内,若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缺养、失养等现象或受到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单位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取消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称号。
本方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内业管理评分标准表
2.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
动外业养护评分标准表(乡道)3.平顶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外业养护评分标准表(村道)2010pzb15附件1、2(文明乡镇).xls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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