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文号:三政〔2009〕23号
颁布日期:2009-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政〔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优化发展环境,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推动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17号)的要求,并与我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我市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加大,由于资源开采和初加工企业产品刚性成本制约,部分企业产品市场售价与成本倒挂,生产经营困难,开工不足甚至停产,下岗人员增多,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手段,是2009年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中之重,是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是帮助企业渡难关的迫切需要,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总体要求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项目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围绕落实政策、减轻负担、要素保障、开拓市场、项目建设、结构调整、扩大就业等关键环节,积极主动地为各种行业、各种规模、各种性质的企业搞好服务,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创造发展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实现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新突破。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现政府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努力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8155”投资促进计划目标顺利实现,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着力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坚决兑现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三政〔2009〕22号),逐条对照,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超常规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支持企业发展。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征收率;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资金争取力度。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谋划和筹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4万亿国债资金及省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的政策,对市及市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严格实行“履职不收费”。

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在项目建设中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采取从重从快方针,快审快结,依法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严惩。

(三)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足企生产要素需求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监测能力。完善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建立重点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快速调查,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加强信息引导,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市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提出即期调节政策措施。

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围绕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积极为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力做好重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协调工作。以地方小煤窑整顿、验收为契机,积极促进煤电企业的合作联营;以电力直供为切入点,着力推进铝电联营,实现铝电生产企业的共赢。

(四)着力缓解企业资金矛盾,加强银企沟通,合理扩大信贷投放

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向上,优先满足与重点项目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企业的资金需求;完善和实行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实行财政资金优先开户等鼓励措施。

合理扩大信贷规模。认真落实市政府与省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及省分行扩大我市信贷投放额度,力争贷款增量高于本系统平均水平。

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召开流动资金贷款协调会,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将重点服务企业作为信贷资金支持的重点,确保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不收贷、不停贷,力保重点企业尤其是铝工业产业联上关联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链条不断裂。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抓紧落实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确保3月底前投入实际运作。积极争取省担保中心为市、县中小型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等增信服务。按照《贷款人条例》规定,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为产业链条上直接配套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五)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提高统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突出投资重点。把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政策上项目作为主攻方向,切实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跟踪研究,积极顺应调控,统筹谋划项目,有效进行衔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强力推进“8155”投资促进计划,特别要把加强重大基础设施投资作为保增长、备后劲的重要举措,以培育壮大310国道沿路城镇经济隆起带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交通、城建、电网、生态环境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使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壮大支柱产业。着重围绕打造现代产业体系,集中力量发展五大支柱产业,进一步拉长产业链、壮大产业群、形成产业带,重点统筹推进辖区内煤炭、电力和载能企业的一体化合作。以项目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着力在铝精深加工、煤化工下游产品等领域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叫得响的名优品牌;以项目为纽带加快关联骨干企业的战略重组,努力培大扶强一批销售收入超50亿元、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

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力新上、推进一批循环经济型项目,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和示范企业,促进煤炭、铝矾土等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以项目为载体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突出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尽快使全市骨干企业都建立起技术中心,中小企业建立起可靠的技术依托,逐步形成以自主创新为主动力的增长机制。

优化经济结构。把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作为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更加注重抓服务业和“三农”项目,重点以建成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聚集的沃土为目标,积极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重培育壮大林果、畜牧、烟叶等现代特色产业,强力推进和开发一批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水、电、路、气等领域项目,尽快建成全省重要的果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全省烟叶生产第一大市,努力建设特色农业强市。

(六)着力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

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市企业分类开拓市场,扩大信誉好、有优势产品的销售量,引导市内企业在生产配套中选用本市优质配套产品。各级政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招标采购时,优先采用本市产品,提高本地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协调储备资金,鼓励生产企业和社会资本开展重要产品和原材料储备。

着力扩大出口需求。积极争取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郑州海关的支持,力争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三门峡办事处、郑州海关三门峡办事处200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落实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外汇管理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企业战略重组合作。以煤电铝一体化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重点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强强联合与产业链重组,形成互为市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七)着力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做好困难企业帮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交。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在确保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免收滞纳金。

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对暂时因资金困难无法还账,但是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本着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采取慎重灵活多样的诉讼保全措施,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采用设置担保等方法,促使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企业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各级法院在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尽量挽救被诉企业,避免轻易采取破产程序。

(八)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贯彻落实《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三发〔2009〕4号)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围绕我市技术紧缺型专业和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启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以及就业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引导和帮助困难企业尽量通过调整班次、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尽量减少裁员。使用各级失业保险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缩短职工工作时间或采取轮换工作办法,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稳定工作。

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情况,把大量安置返乡农民工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企业,搞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举办不同层次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吸引农民工就地转移。

三、加强工作组织,抓好督促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方法。市项目建设年活动指挥部负责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不另发文),市政府副市长李琳同志兼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企业运行的同志组成,人员不足可从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精干力量补充。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保证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实行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建立重点联系企业服务制度

市政府确定205户企业为市、县两级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各自属地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企业。原则上每个重点服务企业都要有1名政府或职能部门领导作为联系人,负责对企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及时了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向本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报告情况。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做好服务。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并向企业和社会公开承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对重点服务企业巡回服务一遍,每个季度至少集中办公或现场办公一次,集中解决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抓紧报告并抓好跟踪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积极为企业服务年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注意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等群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

要围绕企业所需,尽力搞好协调服务,严禁以服务企业为借口,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企业负担。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检查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了解企业对职能部门的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督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与项目建设年活动一并进行目标考核。2009年年底,市政府将组织企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排名靠后的予以批评;对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为开展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新闻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用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强企业服务年和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总结宣传一批好的典型。对各种消极倾向、不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在全市形成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良好导向和舆论氛围。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和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举报。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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