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三门峡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政办〔2010〕53号
颁布日期:2010-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三门峡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编制“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对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省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方针和原则

(一)编制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我市发展阶段的新任务和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模式,从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体制改革的战略性突破、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有利于提升我市综合实力、竞争力以及人民富裕程度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通过科学分析和概括,提出准确、鲜明、指导性强的总体思路,以体现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二)编制原则

1.体现又好又快发展原则。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基本态势,为实现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增强发展协调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力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原则。把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显著提高产业层次。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即产业集聚区和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变、传统城镇布局向现代城镇体系转变、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4.创新驱动原则。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5.绿色增长原则。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6.共建共享原则。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体现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增强实效,使之成为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部门或行业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立足自身特点,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把握优势,准确定位,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

(二)做深做实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先导行业以及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将重点专项规划作为《“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突出针对性,增强操作性,使之成为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能,认真分析本部门分管行业面临的形势任务,积极开展事关“十二五”期间本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对策,编制完成专项规划。

(三)认真做好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在认真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的基础上,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具有本地特色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必要的专项规划,确保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度要求

(一)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组织开展事关“十二五”期间地区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对策,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初步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及初稿。

(二)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10年8月底前,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民为“十二五”规划献计献策活动,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完成规划审阅稿,提交市委、市政府并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部门继续修改完善各类专项规划,2010年8月底编制完成专项规划。

(三)规划论证及审批阶段:201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修改完善总体规划,与国家、省规划进行衔接,继续就规划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邀请国家、省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评估,完成审批稿,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县(市、区)规划完成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跨度时间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及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三门峡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完成。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抓紧开展课题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根据各自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年四月八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