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哈洽会黑河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哈洽会黑河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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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哈洽会黑河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3〕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第二十四届“哈洽会”黑河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区工作,按照省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展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销工作
(一)参展形式。黑河市展区将统一组织特装,由市农委按照省、市总体要求,组织设计、制作、布展等工作。每个展位要在后背板处制做两块展版(高1米、宽0.7米),介绍本地主要产业及产品情况。要突出企业自身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于6月7日前将电子版设计图片报黑河市绿办,联系人:郭庆松,电话:1309152051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参展条件。主要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产品)生产企业和省内获得驰名、著名商标的食品生产企业参展。参展产品要特点突出、包装精美、质量安全。为保证展品质量,大会将对每个展位收取质量保证金,参会期间如无产品质量问题再行返还。
(三)展位预分及费用。本届“哈洽会”黑河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区展位共8个,按照事先申报情况,展位分配方案为:五大连池市2个,其他县(市、区)和五大连池风景区各1个,每个展位租金、质量保证金及LED宣传制作等费用合计为15000元。
二、宣传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哈洽会”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展,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协调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成果、绿色食品驰名和著名品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展会要求,各地要积极配合定制空飘气球宣传条幅,每个县(市、区)制作1个,每个空飘气球费用为6000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抓好客商邀请、参展企业招商招展、项目签约及参展产品等工作。
(二)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本次参展契机,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进行洽谈对接,协助企业搞好项目签约工作,注重成交质量,提高合同履约率,并通过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寻找合作伙伴。要对重大经贸合作项目认真核实,报市绿办统一参加项目签约仪式。
(三)及时上交展会费用。各地请于6月8日前将展位费、质量保证金、空飘气球等费用汇至市农委。帐号:23001735151058001758,户名:黑河市农业委员会,开户行:建行黑河分行营业室。
(四)严把参展产品准入关。各地要按照参展企业准入条件,精选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杜绝和取缔假冒伪劣、有缺陷的产品参展、销售,并于6月7日前将本地参展产品的种类上报市绿办。
(五)遵守场馆规章制度。各地要组织好参展企业及参展人员,严格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场馆管理,严禁转卖展位或搭展销售,一旦发现有转卖展位、私自悬挂标志和张贴宣传品的企业,将取消评奖资格。参展人员要注意自身形象,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以优质的服务确保本届“哈洽会”黑河市绿色食品产业展展销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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