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3〕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季节性缺血等情况时有发生。为确保全市医疗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安全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是政府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进一步弘扬救死扶伤和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社会公共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黄冈市无偿献血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文明办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文明单位的职工献血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20%。
爱卫办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卫生城市、村镇、社区、单位、系统创建内容,先进卫生单位的职工献血人数同样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20%。
共青团和红十字会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和发动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和血液生理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服务,要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要发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献血,争做无偿献血的表率。
教育部门要把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教育,鼓励适龄学生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城管执法、公安部门要规划设置好流动采血车街头停放点,维护好城区固定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停放点的正常秩序。
各企业、大中专学校和驻黄部队要根据当地无偿献血情况,履行社会义务,积极组织参加无偿献血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献血人口与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以上”的标准,以及“十二五”期间本地区医疗临床用血的基本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无偿献血指标体系,明确和细化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确保各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100%,逐步提升单次400ml献血人群比例,保证本区域内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开展血费直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优先用血及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在确保应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优先用血,维护无偿献血者的权益。要采取医疗机构直接报销或用血地采供血机构异地报销等形式,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报销用血费用,为广大无偿献血者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用血管理。各地要确保本辖区内采血、供血平衡,对不能按进度完成采血任务的,市中心血站除保障急救用血外,将适度压减区域用血计划,推行“以采定供”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输血科室建设,切实加强临床用血管理。
四、加强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转变宣传理念,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要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弘扬“无偿献血、关爱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公益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使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要开展无偿献血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厂、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血液供应预警响应体系和血液保障应急分级管理预案,对可能影响采供血的各种因素及时进行科学分析,采取有效方式,减少自然环境、天气变化、特殊时间段等客观因素对无偿献血的影响,尽力避免出现血液供应紧张状况,保证临床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为保障全市临床用血供应,市政府办公室每年下发了医疗临床用血应急献血指导计划。市政府将坚持无偿献血计划指导和通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无偿献血工作,保证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确保全市临床用血需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附件:1、2013年各县市区无偿献血及医疗用血统计表
2、2013年市直部门及高校无偿献血统计表
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各县(市、区)献血、用血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2013年献血任务
(万毫升)
1—9月份献血总量
(万毫升)
占献血任务百分比
1—9月份用血总量
(万毫升)
应急献血情况
黄州区
48
25.76
54%
33.9
已开展
团风县
35
22.1
63%
21.1
已开展
浠水县
80
43.3
54%
54.5
已开展
蕲春县
80
71.8
90%
56.7
已开展
武穴市
70
33.2
47%
46.3
暂未开展
黄梅县
104
101.2
97%
72.2
已开展
龙感湖管理区
6
5.3
88%
计算在黄梅县
罗田县
75
16.6
22%
49.6
暂未开展
英山县
45
30.3
67%
37.4
已开展
红安县
75
54.5
73%
61.8
已开展
麻城市
125
66.7
53%
65.3
暂未开展
合计
743
470.76
498.8
黄冈市直单位2013年1-9月份献血统计表
系统、单位
计划数
完成数
系统、单位
计划数
完成数
卫生局系统
320
459
市供销社
20
24
住建委系统
70
市质监局系统
30
30
园林局
20
8
市公安局系统
60
76
房产局
10
18
市药监局
10
16
交通局系统
96
76
市国安局
5
农业局系统
50
20
市工商局系统
25
林业局系统
40
市银监局
15
14
水利局系统
67
7
市人民银行
30
3
市委人大机关
46
34
市农业银行
30
50
市人社系统
90
市工商银行
30
26
市文化局系统
42
43
市建设银行
30
市环保局系统
16
市农发行
10
市人民检察院
20
12
市信用合作社
15
2
中级法院
20
27
市自来水公司
20
29
市司法局系统
24
市烟草公司
20
15
市民政局系统
24
21
市邮政局
20
市规划局系统
20
26
市邮政银行
10
市国土局系统
42
市电信公司
30
市广电局系统
30
34
市移动公司
30
7
市财政局系统
23
市联通公司
30
8
市地税局系统
30
市盐业公司
15
市国税局系统
30
15
市中石化公司
30
市农机局
15
3
市供电公司
50
22
市委党校
15
市城管执法局
35
61
黄冈日报
25
黄冈师范学院
900半年
193
黄冈职院
1000半年
1130
鄂东职院
750半年
274
黄冈科技职院
300半年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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