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荆政发[201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9月7日
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为深入实施“中国农谷”战略,建设“四个荆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荆政发[2009]7号)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整体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20年,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市内主导产业和产品的质量整体素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水平和带动能力的现代产业集群,促进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
——产品质量全面提高。围绕化工、农产品加工“双千亿产业计划”,全力培植技术先进、品牌响亮的优势产业,石化、磷化、食品、机电、建材、轻纺、新能源等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质量创新能力提升,品种、质量、效益大幅改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基本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要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普遍采用绿色施工,竣工建筑、水利、交通、林业工程质量和安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新开工建设工程100%执行节能环保标准,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优良工程、精品工程率稳定提高。
——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健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监管机制,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培育一批标准化服务示范单位。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率整体水平达到80%以上,商贸、交通、通讯、金融、教育、医疗、旅游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削减造纸、化工、印染等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9%以上,削减火电、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量,重点工业企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逐步提高到100%,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比例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3.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切实履行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建立企业自律性检测网络,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责任制。企业要建立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降低质量风险和质量损失,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履行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
4.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大力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积极应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5.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企业要强化质量创新意识,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改变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现象。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6.发挥优势企业质量示范作用。在全市重点扶持10家以上骨干企业成为企业质量管理标兵,将质量管理的成功实践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的两端延伸推广。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7.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商、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和制度。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8.加快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9.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制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
10.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准入审核,加强交易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管、工程项目监理、施工图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质量效益。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实现重大建设工程安全零事故。
11.强化环境质量控制。以构建“生态荆门”为目标,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重点推广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降耗水平。
12.提高服务业质量。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商务服务、中介和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的规范化、信息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吸收借鉴国内外服务先进技术和标准,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
13.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
14.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坚决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15.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四、强化质量宏观调控
16.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把发展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体育用品、轻纺、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通用航空、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兴盐化工等产业。坚持把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17.实施精品名牌工程。按照“培植发展一批、巩固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思路,创新品牌培育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精品名牌。围绕实施“中国农谷”战略,积极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深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坚持“品牌兴市”,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目标,培育壮大一批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精品名牌。
18.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加大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力度,积极推动我市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等类型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赢得相关标准的话语权。加强全市标准化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力量,有效整合全市技术资源,促进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
19.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全市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改进企业管理,促进质量水平、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推进质量水平由符合型向卓越型迈进。鼓励实行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的优秀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省政府“长江质量奖”和“荆门市市长质量奖”。
20.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
五、加强质量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1.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针对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行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管理,强化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及计量市场监管,提升计量服务能力。
22.加快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科学布局、服务发展”的思路,建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公共检测平台,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级或省级行业检验检测中心,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保障水平。
23.加快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改革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按照公益性和产业性的不同类别,对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技术机构的统一规划,实现合理布局,促进技术机构开展互利合作,提高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24.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各地方、各行业分别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开展品牌资本对经济贡献率的研究,建立并发布名牌产品经济贡献率统计数据。开展并逐步扩大顾客满意度调查的覆盖面,定期公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指数。
25.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融入全省质量信息监测、共享和综合发布体系。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组织机构代码与物品编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
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26.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荆门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奖励制度,扩大市长质量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对名牌产品、质量先进企业的财政、税收奖励政策,兑现奖励措施。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质量先进企业、名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进行表彰。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基层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27.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将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质量法制和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和质量意识,培育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28.培养优秀质量人才。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开展质量专家培训和交流活动,培养一批专业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人才。培养掌握工艺操作技巧的熟练工人,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技能。到2020年,质量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的企业关键质量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9.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法律法规,维护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规则。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内需的积极要素,倡导优质、安全、低碳、文明的消费模式。反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公正、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30.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赔偿。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完善质量风险评估和预防机制,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31.完善质量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质量咨询、检验检测、计量校准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技术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加强质量协会工作,开展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志愿者活动。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在质量政策、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化、科学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32.强化质量舆论宣传。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
33.促进质量交流合作。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区域经济发展及检验检测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交流质量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鼓励、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质量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实施
34.加强组织领导。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本纲要的年度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各项工作。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质量工作,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质量兴县(市、区)工作。各地应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责任体系,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35.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事业发展。完善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质量兴市(县)、质量兴镇、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完善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36.完善配套政策。各级政府将质量奖励、精品名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公共检测平台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逐年提高。将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发展改革、财政和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完善和落实相关产业、环境、金融、财税等政策措施。
37.加强检查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本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将质量指标,尤其是质量安全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目标考核、专项检查、通报等形式督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适时组织检查本纲要的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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