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十政办发〔2010〕80号
颁布日期:2010-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十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政办发〔2010〕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十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十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部署,为了抓好全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规划》,对于推动十堰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改善民生、保护民生,有序构建十堰安全保障性社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探索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编制《规划》的要点与思路

《规划》既是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也是全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综合性规划。编制《规划》的要点与思路包括:

(一)做好“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应该改进、加强、提高的问题和难题。为制定《规划》奠定基础。

(二)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

(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题及原因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

(四)在评估、分析、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专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本部门的职能、实际和需要,编制全市和本部门、本地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四、《规划》编制的要求

(一)突出重点。着力破解制约、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和主要问题。

(二)体现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三)做好重点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将国民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职业危害新发病例年均增长率下降幅度的5项控制指标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四)做到科学严谨。《规划》中使用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数据,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相关数据可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统计资料为依据。规划文本中使用的数据资料需注明取自何处。

(五)提高针对性。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项目的研究与论证,提出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工程,力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六)严格工作程序。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规划》文本送审稿形成以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五、《规划》编制的分工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划》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并按分工编写相关内容。

各县(市、区)“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参照市的做法,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规划》编制的步骤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全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0年6月底以前,为前期准备阶段。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各县(市、区)要在6月25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上报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2010年7-8月,为规划文本起草阶段。汇总各类相关材料,研究、提出《规划》指标,完成《规划》项目征集,编写并形成《规划》文本。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于7月25日前完成;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上报的规划材料基础上,汇总、整理、分析、研究编制《十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草案)文本。

(三)第三阶段:2010年9-10月,为《规划》(草案)征求意见、评审、论证、上下对接修改和上报阶段。相关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召集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评审稿;

2、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3、与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对接;

4、与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接;

5、与市发改委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印发。

七、《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1),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八、《规划》编制的工作人员与经费

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按照十政发〔2010〕9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专班或明确专人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编制工作经费和其他必要的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十堰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师永学副市长

副组长:周纪童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新理市安监局局长

王心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建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柯昌国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李生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黎明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席实文市教育局副局长

卫真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毅质监局总工程师

罗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经虎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黄太国市旅游局副局长

余荣江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

王荣礼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孙小玲市农机局副局长

沈建辉十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编写和协调等工作。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也应参照市的作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以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的“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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