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咸宁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咸宁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咸宁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落实全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特制定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9年,我市降雨量1530mm,属正常偏少。咸安、通山、崇阳三地因汛期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较大的15起,比上年减少60起,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截止目前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34处,直接威胁近10000人。其中:赤壁53处、通山64处、咸安68处、崇阳58处、嘉鱼37处、通城54处。
二、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诱发条件以降雨为主,其次是工程建设活动。山区公路沿线、开采矿山尾矿和城乡建设工地潜伏的岩石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水文分析,2010年我市汛期总降雨量较去年有所上升,部分地区可能有洪涝发生,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市部分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旧城区、山区公路和村镇建设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排水不畅、边坡不合理开挖和加载等问题,易诱发地质灾害。
(三)我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1.市城区岩溶塌陷灾害区:咸安区永安城区华荣南山滑坡、区农机公司崩塌、咸宁火车站不稳定斜坡,均在永安中心城区,威胁人口众多。其中,咸宁火车站不稳定斜坡2009年7月24日发生了滑塌,滑坡体规模3400m3。
2.北部滑坡、崩塌灾害区:赤壁市赵李桥镇石人泉水库滑坡,库区下游有63人居住,汛期随强降雨可诱发灾害。嘉鱼县鱼岳镇文庙山滑坡位于中心城区,威胁的居民及过往的行人较多。
3.南部泥石流、滑坡灾害区:通城县水泥厂水石流(已治理)、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滑坡、通山厦铺镇三宝村公路滑坡威胁人数都在100以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监测。
三、重点防范期预测(5—10月)
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10月)。持续降雨特别是暴雨时,地质灾害明显增多,这表明制约和控制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是区域内暴雨的频率和强度。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以5-10月作为重点防御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为城镇(乡、村)居民区、交通干线、水库电站和矿山企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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