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3〕45号
永定、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制定的《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市城市管理攻坚组2013年5月8日)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开展“双联双解六攻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办发〔2013〕1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总揽,以建设管理有序、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旅游城市为目标,建管并重,城乡同治,创新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效能,力争年内城市管理工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让广大市民和游客满意。
二、工作重点
落实城市综合管理责任,树立大城管意识,健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严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增强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责任感和履职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城市管理攻坚战重点解决市政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卫生“脏、乱、差”、城市交通秩序无序、违法建设监管乏力等突出问题。
(一)抓好市政设施配套。一是维修改造大桥路、回龙路等老旧道路及小街小巷;二是全面整治残缺破损的人行道、车行道及各类井座、井盖;三是全面疏通城区道路下水道,重点确保截污干管正常运行;四是全面加强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营维护;五是加快公厕、垃圾站、果皮箱等设施建设改造。
(二)治理卫生市容市貌。一是推进主要道路全天保洁,落实环卫作业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垃圾收集袋装化;二是解决小街小巷、城中村、居民集中居住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环境卫生“死角”问题;三是启动“七溪”(东门溪、西门溪、无事溪、红砂溪、陈家溪、杨家溪、仙人溪)治理;四是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同治,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全面治理张清、张联、张罗3条公路白色垃圾,推行定时点收集、统一清运;五是抓好城区辖区内公园、公路、河道、滩头、桥梁、铁路周边等卫生综合整治,治理防洪堤环境卫生、澧水河面白色垃圾;六是抓好临街建筑物亮化工程,丰富城市空间景观,治理乱搭乱围、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七是加强城市绿地、公园、广场管理;八是全面规范各类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等;九是加强各类临街公共设施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十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十一是加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治理家犬无序放养。
(三)规范交通秩序。一是编制实施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完善交通标示、标线和城市电子监控等交通管理设施;二是加大专业停车场和停车位建设力度,清理启用市城区已建成停车场,要求市、区各机关免费开放单位停车场,同时加大对违规乱停乱摆车辆的处罚力度;三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和交通秩序整治“畅安行动”,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四是加强公共汽车、出租车营运管理,打击“强超、强会、强靠”和拒载、宰客等违规行为;五是加强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施工车辆行车运营管理,实行限时限段运营,严厉查处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六是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建设城市慢行系统。
(四)改善外部环境。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渣土“封闭式”装载;二是执行限时限路线运输、定点弃置规定,严管重罚沿路洒落建筑渣土行为;三是整治市城区燃煤锅炉、燃煤大灶和城市周边砖瓦窑;四是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五是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落实市城区烟花爆竹限时限地燃放规定;六是整治建筑施工、生产经营、交通噪音污染;七是整治不达标排放医疗、工业污水行为,严格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确保达标排放。
(五)严厉整治违法建设。严格执行“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三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以查处土地非法交易、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建设和基层控违拆违人员不作为、失职渎职为突破口,结合专项整治和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建房卖房、以房谋利、顶风违建、突击抢建行为,分期分批分片拆除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确保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
(六)落实“门前三包”。一是进一步落实门店、商铺、单位、小区、建筑工地的“门前三包”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开展“评好定差”,对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和门店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门店限期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七)加强文明教育和宣传报道。一是开展城市管理知识进万家活动,发放城管知识卡片;二是分类抓好党员干部、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司乘人员及学生文明教育;三是推进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行业创建;四是推行“军民共建路”、“青年文明路”、“党员示范路”建设;五是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切实做好城市管理攻坚战各项工作,市城市管理攻坚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小组(市政市容环卫整治小组、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外部环境整治小组、违法建设整治小组、“门前三包”推进小组、市民文明教育宣传报道小组和监督考核小组)。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小组牵头单位统筹安排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定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报送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和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到城市管理攻坚战的行动中来。各新闻媒体要全面跟进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正、反典型。各有关部门要在繁华街道、社区、窗口单位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各项市民体验活动,使城市管理攻坚战行动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市、区两级要优化城市管理队伍机构,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城市管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将市政维护、生产设备更新添置、执法管理工作经费、交通设施必需经费等必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实施科学调度。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办公室汇总交办给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实行限期办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办公室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行动情况,研究重要个案,解决整治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牵头单位一时难以协调的,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办公室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及时向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活动总结、相关重要信息等各种资料,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
(五)严格监督考评。建立完善的整治责任制和考评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评比,实施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行动不力、整改不力的及时通报、曝光,直至组织处分,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同志进行监督,推动工作平衡开展。把城市管理攻坚战的工作成效列为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附件:1.张家界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及其下设机构成员和职责
2.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工作重点和项目表
附件1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攻坚组及其下设
机构成员和职责
一、张家界市城市管理攻坚组成员名单
组长:朱水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罗金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明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志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向锦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黄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克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于国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景杰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主任
饶以东市编办主任
朱福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黎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姚红岩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肖运谋团市委党组书记
王德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毅市财政局局长
刘德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彭红市教育局局长
宋文胜市水利局局长
龙维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金中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新星市卫生局局长
陈光明市林业局局长
易晶星市环保局局长
毛志刚市民政局局长
郑圣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丕达市规划局局长
李步群市房管局局长
向远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翔市公安局副局长
雷凯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庹海渊市国税局局长
李亚刚市地税局局长
朱敷建市工商局局长
陈卫兵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刘志勇市消防支队政委
胡向阳张家界电业局局长
熊卫国市委基层办主任
尚生龙永定区人民政府区长
褚新年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区长
阙道文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
盛立新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张立军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钟美云市爱卫办主任
阳益欣张家界日报社社长
汤先胜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易法桥市电子政务办主任
周洪森红网张家界站站长
二、张家界市城市管理攻坚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任:黄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郑圣春(常务)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历民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纪检组长
吴文斌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齐坤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王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建科科长
张亚中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秦向阳市环卫处副主任
秦春熊永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周兵武陵源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广播电视台抽调一名同志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文秘综合管理工作,对各工作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调;负责与各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联络。
(二)工作小组
1.市政市容环卫整治小组
组长:郑圣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谢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瞿大学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瞿山市规划局副局长
龚厚钦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和平张家界日报社副总编辑
刘庆尧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吴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钟文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郑朝霞市林业局副局长
卢国云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张德寅市运管局局长
王朝群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吴文斌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齐坤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钟美云市爱卫办主任
陈俊市环卫处主任
杨文胜市园林处主任
张辉华张家界荷花机场分公司总经理
钟友平张家界火车站站长
赵峰张家界电业局总会计师
龙维新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钟高慧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刘印市电信公司经理
郭慧市移动公司经理
黄立松市联通公司经理
全心爱永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扬学武陵源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联络员:张亚中,联系电话:13574405111。
2.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向远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德寅市运管局局长
杨春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瞿山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立军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龚朝明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家进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联络员:唐耿志,联系电话:13974422188。
3.外部环境整治小组
组长:易晶星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杨新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兆杰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文斌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齐坤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钟文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朝群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吴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德寅市运管局局长
黄翔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春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郝贤志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谷小波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外部环境整治工作。
联络员:胡家齐,联系电话:13974424001。
4.违法建设整治小组
组长:黄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蔡景杰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主任
尚生龙永定区人民政府区长
褚新年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丕达市规划局局长
周远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圣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龙维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步群市房管局局长
吕毅市财政局局长
朱福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敷建市工商局局长
庹海渊市国税局局长
李亚刚市地税局局长
胡向阳张家界电业局局长
赵林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
龙维新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工作。
联络员:宋文艺,联系电话:13574422388。
5.“门前三包”推进小组
组长:郑圣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吴文斌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齐坤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申迎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钟美云市爱卫办主任
熊卫国市委基层办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门前三包”推进工作。
联络员:王小飞,联系电话:13907442725。
6.市民文明教育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于国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孙鹏市文明办主任
肖运谋团市委党组书记
阳益欣张家界日报社社长
汤先胜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田友风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张小庆市妇联副主席
汪席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向晓燕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侯泽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叶晓明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德寅市运管局局长
张振义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钟美云市爱卫办主任
熊卫国市委基层办主任
郑文举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家进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负责市民文明教育及宣传报道工作。
联络员:贺兴忠,联系电话:13974415390。
7.监督考核小组
组长:向锦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杨克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吕毅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景杰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主任
向建云市委督查室主任
张国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主要职责:督促各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市城市管理攻坚组;根据制定的考评细则,到各工作小组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按阶段向市城市管理攻坚组报告监督考核情况。
附件2
张家界市2013年城市管理攻坚战工作重点和项目表
整治小组
序号
工作重点和项目
完成时间
和进度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市政
市容
环卫
整治
小组
1
维修车行道:大庸路320平方米、鼎泰路190平方米、子午西路160平方米等2700平方米
7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
2
维修人行道:永定大道492平方米、大庸路400平方米、鼎泰路450平方米、子午路1060平方米等6870平方米
7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
3
疏通下水道:大庸路全线清淤,大桥路局部清淤
6月15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4
市委党校路段维修
6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
5
澧水大桥限高限载标示设置
6月10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
6
凤湾大桥安全性检测
9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
7
主次干道井座井盖维护
5月20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武陵源区政府
张家界电业局、市自来水公司、市
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8
小街小巷市政维护
6月10日
永定区政府
9
严禁开挖主次干道车行道路面,特殊情况开挖需采用顶管技术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通管网
公司
10
主次干道路灯进行节能改造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张家界电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
市容
环卫
整治
小组
11
甘溪桥栏杆铁链更换
6月20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子午路、迎宾路、崇文路、永定大道中间绿化带景观灯维护
全年
张家界电业局
市路灯所
13
新建城市道路弱电共沟,网线入地
全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国资委
14
启动市城区“七溪”排涝改造工程
9月5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永定区政府
15
大桥路、迎宾路人行道与斑马线对接
8月10日
市交警支队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6
取缔摊担,澧滨小学地下通道、一中地下通道禁止任何摆摊设点
全年
永定区政府
永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17
整治摊担:实行主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按点归位,重点解决新峰市场、南正街、朝天路占道经营等问题
全年
永定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8
整治火车站、汽车站临时摊棚
全年
永定区政府
火车站综合管理办
19
规范广告设置,拆除不安全、破损的广告店招,主次干道禁止张挂条幅
9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20
整治凤湾大桥、观音大桥、张清大桥等桥下设点经营问题
全年
永定区政府
市公安局、永定区城管行政执
法局
21
临街报刊亭整治:停止审批报刊亭,对未经批准的报刊亭予以取缔
10月20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市电信公司
22
规范临街临时围挡及脚手架搭设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
临街未建路段临时围挡,对于大庸桥博物馆旁及火车站外裸露的打临时围墙
6月10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经投集团公司
24
划定小广告张贴区域,严禁在未划定区域张贴小广告,解决“牛皮癣”乱象
7月5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永定、武陵源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25
加强对市城区人民广场管理,原则上不准审批商业性活动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永定区政府
市商务局
市政
市容
环卫
整治
小组
26
清理城区流浪犬
8月底
市公安局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27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全年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28
整治安徽“专修楼房漏水”面的车辆在市城区占道等行为
5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
29
解决子午路、崇文路、迎宾路、永定大道等路段中间绿化带践踏问题
全年
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30
澧水河面上垃圾清理
5月25日、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30
背街小巷、城中村、老旧居民居住区垃圾清理
6月10日
永定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32
张联公路白色垃圾清理
5月15日
市环卫处
市公路局
33
拖运张清公路、张罗公路白色垃圾
全年
市环卫处
永定区政府、市公路局
34
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6月10日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环卫处
35
清理城区“七溪”白色垃圾
5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环卫处
36
集贸市场堆放垃圾清运
6月15日
市商务局
市环卫处
37
安装300个果皮桶、20个环保垃圾箱
7月25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财政局
38
16座垃圾站机械设备配备
7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经投集团公司
39
在张罗公路、张联公路、市委党校路段设立禁倒渣土告示牌,并清理路面渣土
5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公路局、市水利局
市政
市容
环卫
整治
小组
40
选址新建建筑渣土弃置场
7月10日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41
加强商品混凝土车管理,防止在街道上滴漏混凝土
全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42
防洪堤和电排站卫生,禁止电排站垃圾排入澧水河
全年
市水利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
43
城区大庸路、子午路、迎宾路等主干道绿化带花池种植土下降10厘米
10月底
市林业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44
处理垃圾处理场一户征地拆迁问题
8月底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45
夜市归位,不占用主次干道
6月10日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
46
站厕联建(邢家巷社区、官黎坪街道办事处旁等)和垃圾站厕改建(永定街道办事处门口、边贸市场对面)
11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经投集团公司
47
统筹推进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最佳旅游城市等创建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各创建牵头单位
交通
秩序
整治
小组
48
提请市政府审查批准张家界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张家界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10月底
市城工办
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
49
全面清理已建停车场(库)变更他用的行为
5月底
市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50
对已清理变更他用行为的已建停车场(库),恢复停车功能
12月底
市城工办
永定区政府、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
51
在建拟建工程要规划设置停车场(库)
全年
市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52
临街单位、酒店、商场开放停车场
8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
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交警支队
53
在城区街道可以停车的路段和区域施划停车泊位,实行有偿停车
10月底
市交警支队
永定区政府、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交通
秩序
整治
小组
54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
9月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55
科学施划交通标志标线
6月底
市交警支队
市财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56
完善电子警察、卡口、红绿灯、交通诱导系统
11月底
市交警支队
市财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
57
完善路口、路段交通渠化设施
7月底
市交警支队
市财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58
摩托车专项整治
3-12月
市交警支队
永定区政府、市运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59
涉牌涉证、酒驾、毒驾整治
10月底
市交警支队
张家界军分区、市禁毒支队
60
渣土车、工程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整治
全年
市交警支队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运管局、市农机局
61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全年
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62
非机动车辆整治
9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交警支队
63
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专项整治
8月底
市交警支队
市运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64
发布交通管理整治通告,召开动员大会
5月底
市城工办
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65
清理遮挡信号灯、标志牌的行道树
7月底
市林业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66
媒体设立专栏
全年
市委宣传部
张家界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67
开展摩托车非法营运整治和其他社会车辆非法营运整治
8月底
市运管局
市交警支队、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外部
环境
整治
小组
68
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建立防治工地扬尘监管制度,落实工地进、出口地面硬化和车辆冲洗措施,裸露工地全面绿化覆盖
10月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房管局、
市环保局
69
加强道路扬尘监管,及时进行清扫和扫水作业,每日2次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环保局
70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监管,渣土实行专业化、全封密运输,对抛洒滴漏等现象进行严管重罚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71
开展市城区周边砖厂整治,取缔关闭罗均建材、正荣砖厂、万捷建材、大力坡砖厂、高桥页岩砖厂、进阳桥砖厂、永发砖厂和两岔溪砖厂,7月底前断水断电,9月底前拆除主要设施,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11月底
永定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72
开展粘土砖厂整治,取缔关闭三眼桥粘土砖厂
11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73
开展燃煤锅炉及烟煤大灶整治,取缔并拆除市城区建城区内所有宾馆、茶馆、洗浴、足浴、小作坊、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燃煤锅炉及燃煤大灶(散煤)
5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74
取缔并拆除市城区建城区内所有学校燃煤锅炉及燃煤大灶
8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75
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实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标示化管理,逐步淘汰黄标车
全年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76
城市周边山体风景林保护
全年
市林业局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外部
环境
整治
小组
77
将机动车尾气检测纳入日常年检管理,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不予通过年检
全年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78
公交车辆和出租车逐步推行油改气
全年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79
建立城市自行车租赁系统
全年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80
开展医院废水整治,所有医院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全年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81
开展工业废水整治,所有工业企业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全年
市环保局
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82
开展生活污水整治,所有宾馆、酒店等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进行升级处理并进入城市排污管道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市旅游局
83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全年
市环保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4
开展畜禽养殖场整治,取缔市城区建成区内所有非法无证养猪场
11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商务局
85
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整治,除特殊情况,夜间22:00至次日早6:00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
全年
市环保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外部
环境
整治
小组
86
开展经营性噪声整治,酒吧、迪厅、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夜间22:00至次日早6:00禁止噪声扰民
全年
永定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87
开展生产性噪声整治,分期分批搬离五金建材市场生产加工场所
11月底
永定区政府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88
开展工商业噪声整治,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全年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89
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整治,禁止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全年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90
开展交通噪声整治,市城区建成区内禁鸣机动车喇叭
全年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91
开展烟花爆竹整治,市城区建成区内全面实行烟花爆竹限时限地燃放,6月底前出台通告和方案,7月-12月开展整治
全年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
92
烟花爆竹经营店城市建成区禁止审批,已审批的要逐步迁出建成区
全年
市安全监管局
永定、武陵源区安全监管局
93
禁止在市城区建成区内燃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环保局
94
开展废矿物油专项整治,全市各企事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产生废矿物油必须由具有资质许可的单位进行收集和处理,禁止乱泼乱倒和随意处置
全年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违法
建设
整治
小组
违法
建设
整治
小组
95
开展调查摸底,固定现场地物地貌现状证据
5月15日前
市治违办,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96
开展“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三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集中宣传,提高全民规划意识
5月31日前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张家界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电子政务办、红网张家界站
97
集中整治在建和现存的违法建设,实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全拆除、不反弹”,并结合工程项目,遗留违法建设拆除20%
全年,6月30日前督查进展情况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张管处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以及有关控违治违责任单位
98
依法依纪查处土地非法交易、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建设以及基层控违治违人员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惩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全年,6月30日前督查进展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99
市国土资源、城管执法、规划、公路、水利、林业、住房城乡建设、经信、房管等部门利用本部门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并与当地政府搞好衔接配合
全年,6月30日前督查进展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0
市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环保、房管、电信等部门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办理经营许可证照,已经办理的,自行整改到位
全年,6月30日前督查进展情况
相关职能部门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1
供电、供水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及违法在建工程供电供水,已经供电供水的,自行整改到位
全年,6月30日前督查进展情况
张家界电业局、
市自来水公司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2
及时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治安刑事案件,积极参与配合拆违行动
全年
市公安局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3
做好拆违整治中特困群众的就业、生活、住房保障工作。
全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4
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违规拆迁补偿以及对违法建筑经营场所用公款消费财务支付情况进行监管、监督
全年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5
将控违治违工作纳入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社区的治违效果与党建联点扶建后盾单位的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罚
全年
市委组织部(市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办)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106
认真研究城区城郊住房解决办法
7月31日前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
107
对典型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公示曝光,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进行公布,禁止在这些场所进行公款消费及开公车个人消费
5月31日前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08
落实控违治违工作责任,建立区领导分片包干、干部包社区(村)包户责任制
5月31日前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109
坚持和完善宣传报道制度、巡查制度、月报表制度、违法建设案件挂号销号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
6月15日前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张管处
“门
前三
包”
推进
小组
110
划定“门前三包”责任区
5月底
永定、武陵源区城管行政执法局
111
制定“门前三包”考核标准
5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12
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全年
各临街责任单位和门店
各街道办事处
113
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层层落实(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临街单位和门店)
5月25日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
114
指导“门前三包”达标路、达标社区创建
全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永定、武陵源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15
评选“门前三包”优秀单位、门店各10个,挂牌整治单位、门店各5个
11月底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116
对城区各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工作一月一抽查,排队、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自7月开始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117
“门前三包”考核结果运用
年底
市绩效办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民文明教育宣传报道小组
118
开办市民学校,以社区为单位培训市民
5月-7月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市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办
119
开设城市管理知识培训课程,培训党员领导干部
全年
市、区委党校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民
文明
教育
宣传
报道
小组
120
以市、区单位为主,培训党员干部
全年
市、区各单位
121
培训司乘人员
6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22
培训单位交通违规司机
全年
市交警支队
123
培训学生
9月
市教育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24
培训个体工商户
6月
市工商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25
培训在建工地施工企业负责人
全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26
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
全年
市房管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27
培训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
全年
市房管局
128
编印城市管理知识卡片
6月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市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办
129
市、区单位干部职工一月开展
一次(半天)清扫活动
全年
市直机关工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爱卫办,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市、区各单位
130
市、区单位干部职工一年开展两次文明劝导
全年
市文明办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市民
文明
教育
宣传
报道
小组
131
市、区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后盾单位每名党员干部联
系3户居民户
8月底
市委组织部(市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办)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32
开展文明社区评选活动
年底
市民政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33
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年底
市妇联
134
开展文明行业评选活动
年底
市文明办
135
开展“军民共建路”(回龙路)创建活动
全年
张家界军分区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36
开展“青年文明路”(解放路)创建活动
全年
团市委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37
开展“党员示范路”(子午路)创建活动
全年
市直机关工委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38
组织讲文明、除陋习宣讲团进社区巡回演讲
7月
永定、武陵源区政府
139
由学生发放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
5月底
市教育局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40
设立专题专栏宣传典型
自5月份开始
张家界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台、
红网张家界站
141
建立城市协管员服务制度,组织志愿者进行文明劝导
全年
市直机关工委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142
设立曝光台,对城市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全年
市委宣传部
张家界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红网张家界站
143
搞好典型宣传报道
全年
市委宣传部
张家界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红网张家界站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