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辽源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辽源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
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1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的更加美好”的具体措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关注民生的重要途径。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能够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家庭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家庭发展的内生能力,提高家庭的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面向社会,立足家庭,服务全人口和生命全过程,以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为重点,以提高和改进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文明和谐、子女成才、发展致富、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为主要内容,以开展活动为载体,以项目运作为手段,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为切入点,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家庭生育、生产、生活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幸福美好家庭,构建和谐社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协作,家庭参与。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家庭和计生困难家庭为主,逐步面向全部家庭。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分段实施,全面提高。
(四)坚持利益平等的原则。流动人口家庭和户籍家庭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四、工作目标
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重点提高家庭发展的“六个能力”:
(一)优生优育能力。市人口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交流宣传,使家庭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主动接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咨询、检查、指导服务,自觉参与和配合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二)生殖健康能力。市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通过多种多样的服务活动,使家庭学习和掌控生殖健康基本知识,自觉接受生殖系统健康检查、咨询服务,积极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生殖疾病的发生,提高自我防护和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三)文明和谐能力。各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家庭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积极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卫生整洁、文明向上的社会良好风尚。
(四)教育子女能力。市教育部门要教育引导家庭加强对子女的早期教育,强化义务教育,鼓励和支持子女接受幼儿教育和初、中、高等教育,注重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求知、处世、自立等综合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健康、礼仪等素质教育,使子女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五)发展致富能力。市农业、科技、人社等部门要通过送知识、送技术等方式,使家庭自觉树立勤劳致富、自力更生的思想,主动学习新的科技知识,掌握家庭生产、生活的实用技术,提高依靠科技创业致富能力。鼓励和支持子女接受劳动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就业本领。
(六)保险保障能力。市民政、医保、社保等部门及各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服务,使家庭自觉支持和配合社会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施。根据家庭需要和承受能力,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社会各类保险保障项目,确保家庭成员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五、实施步骤
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广泛宣传、全面启动阶段(2011年)。广泛宣传,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启动实施。
(二)全面实施、整体推进阶段(2012—2014年)。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不断扩大实施范围。
(三)评估验收、总结经验阶段(2015年)。在全市推广试点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步入常态运行。
六、主要任务
以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六个行动”:
(一)宣传倡导行动。市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人口计生、报社等部门要大力宣传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家庭发展理念。市人口计生委要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做好综合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市人口计生、卫生、文化、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五进”活动,即:计生政策进家庭、生殖健康进村屯、优生优育进军营、青春期教育进校园、计生帮扶进农户。要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大讲堂、大课堂活动;大力加强生育文化建设,整合资源,突出区域特色,创建辽源特色品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促进行动。市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要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优生检查、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服务;全面落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将叶酸发放到每个计划怀孕的家庭,发放率达到100%;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期筛查项目实施;全面开展妇女病的常规普查普治项目;强化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发放渠道,延伸发放网络。市教育局要探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创建模式,总结经验。
(三)生育关怀行动。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要关怀关爱计生家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政策。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计生家庭普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融入民生建设工程之中。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要关怀关爱农村“三留”(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人员,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解决“三留”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要关怀关爱不孕不育家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不孕不育症的诊断和治疗,努力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生育服务;要关怀关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积极组织并发症患者鉴定、治疗和救助,帮助解决生活问题。市共青团、计生协会要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继续开展“爱心儿女走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
(四)便民维权行动。市司法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等要积极为群众提供维权服务;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落实“县乡指导、支部领导、村(社区)主导、协会倡导、政策引导”的工作模式,在合同管理、村(社区)务公开、评议监督和服务维权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大力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在“阳光计生”活动中,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在“诚信计生”活动中,做到“双项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市司法局、人口计生委要建立法律援助调解制度,建立咨询服务、社会调解,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依法行政,开展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纠正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人员执法水平。
(五)发展致富行动。市农委、科技局、人社局要通过开展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送政策、送项目、送信息活动,引导农民科学生产、经营,帮助群众科技致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和生产资金的困难和问题。市人社局要建立就业培训基地,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指导就业。市农委、科技局、人口计生委要培树科技致富先进典型,发挥率先致富家庭的帮带和辐射作用。
(六)保险保障行动。市医保局、社保局、人口计生委要继续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制度的落实,积极支持县区政府减免独女户保险金和计生特殊家庭医疗保险金,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做好新型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辽源中心支公司、市计生协会要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系列商业保险,增强婚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辽源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龙淼副市长
副组长刘英阁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员郝欲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鑫宇市教育局副局长
鞠文才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文有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亚男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吴佩华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景龙市农委副主任
于杰市文化局副局长
姜侠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秀武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鄂力市社保局副调研员
王莹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丹团市委副书记
曾小娟市妇联副主席
王强辽源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天育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王恩林担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把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到民生规划之中,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幸福家庭发展计划。
(二)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实施方案,出台优先优惠政策。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积极参与,密切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增强工作合力。
(三)加大投入。为确保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实施,各县区政府要把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作需要。根据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实施的不同阶段,对不同的家庭进行帮助扶持,提高家庭幸福感,最终提高全社会的幸福指数。
(四)项目运作。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根据任务要求,制作项目文本。项目文本要确定项目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完成的时限、达到的效果和负责的部门等;要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操作性,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得到落实。
(五)搞好培训。搞好分级培训,市培训县区及市相关部门,县区负责培训乡(镇、街)、村(社区)。要加大培训力度,使各级部门相关人员掌握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要求,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沟通、调度情况,定期开展调研,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行分类指导。
(六)考核评估。要把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纳入全市“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考核之中,制定幸福家庭发展计划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内容,实施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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