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保持了我市连续11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良好局面,为四平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梨树县人民政府、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双辽市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为落实《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先进单位,给予物质奖励;授予公主岭市人民政府、铁东区人民政府、铁西区人民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落实《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达标单位,给予物质奖励。授予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公室等20个单位为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颁发奖牌;授予谷立平等22名同志为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不断将消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单位和广大消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落实《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先进单位(4个)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双辽市人民政府

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

二、落实《2010年消防工作责任书》达标单位(4个)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铁东区人民政府

铁西区人民政府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24个)

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梨树县公安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双辽市公安局、辽河农垦管理区公安局、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铁东区东兴社区、铁西区长征社区、铁西公安分局、双辽市公安局双山派出所、铁西公安分局地直派出所。

四、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3人)

耿黎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谷立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苏野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丁树军市政府督查室专职督查员

刘明公主岭市副市长

王善斌梨树县副县长

计殿钧伊通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侯春艳双辽市副市长

李洪福铁东区副区长

佟文权铁西区副区长

刘岩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立峰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辉公主岭市公安局副局长

纪东岩梨树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向明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云飞双辽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鸿飞铁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立明铁西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劲松辽河农垦管理区公安局副局长

曹建会四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海杰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党委书记

范淑梅铁西区长征社区主任

刘春龙铁西公安分局地直派出所所长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