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9月29日
九江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2013年我市遭受了严重的洪涝和旱情灾害,充分暴露出水利基层设施的薄弱。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全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二五”规划为依托,以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减灾能力为目的,以发展民生水利为主线,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全面修复水毁工程,进一步完善防洪安全体系,加强农田灌溉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生态环保工程建设,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争得九江水利应有地位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任务:维修改造渠道2361公里,清淤沟渠2159.54公里,疏浚河道97.56公里,新修和加固中小型水源工程3023处,更新改造排灌泵站217座,新增蓄水能力6614.63万立方米,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9.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2.6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4.6万亩,改造中低产田9.45万亩,新增除涝面积2.5万亩;完成总投资2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3亿元,省级投资3亿元,市县乡投资7.3亿元,其他投资2.4亿元。
三、工作重点
坚持兴利除害相结合,标本兼治相统一,人水自然相和谐,以重点工程建设为龙头,以示范项目为支撑,围绕目标,统筹安排,今冬明春完成重点工程785处(见附表),着力抓好以下10项工作:
1.加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展。小(二)型病险水库200座,2013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除险加固。
2.认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民生工程。今年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已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25万人(其中农村居民22.15万人,农村中小学师生3.68万人),建设项目24个,其中千吨万人项目21个,百吨千人及以下项目3个。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实施方案,强化建设管理,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当年受益,2013年12月底必须全面完成中央投资。
3.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在继续实施武宁县、彭泽县、瑞昌市、共青城市、修水县、九江县、庐山区第三、四批小农水重点县的同时,抓好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第五批小农水重点县,以及庐山管理局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农水专项工程的实施。认真执行国家财政部、水利部联合颁发的小农水专项建设管理规定,按照批准的实施计划,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2013年12月底完成工程量的80%以上,2014年3月下旬全面竣工,接受省财政厅、水利厅绩效考评。
4.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步伐。修水县全丰镇、渣津镇防洪工程,瑞昌市洪一乡防洪工程,德安县河东联圩防洪工程,都昌县土塘镇、鸣山乡防洪工程,彭泽县东升镇、杨梓镇防洪工程,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口河)防洪工程于2014年3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和确保度汛安全,2014年12月底全面完工。
5.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采取预防治理相结合、封山育林相结合,认真实施修水、星子、武宁、瑞昌、永修等县市的农发水保项目,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亩,要求在2014年3月底完成。着重加强工业园区、城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治理,全面推进两区生态环境建设。
6.抓紧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凡列入计划实施的鄱阳湖二期六单项的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必须积极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没有列入计划投资的内湖堤防,尤其是单退圩堤,各地必须按照防洪设计标准,对险段进行加固,确保在标准洪水位以内堤防安全。
7.切实搞好水毁工程修复。今年汛期,我市局部地区遭受了暴雨山洪袭击,水毁损失较为严重。全市累计损毁水利工程设施505座(处)。各地在今冬明春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要重点抓好水毁工程修复,保证明年春灌需要和防汛安全。
8.其他工程建设。瑞昌市赛湖治理和星子县松树湾垸堤整治2个水利血防工程投资计划,要求9月底完成招标,2013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2014年3月底完工。水电增效扩容32座,2013年12月完成设备采购。
9.完成“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3000处以上。
10.全市12个建制县(市、区)完成组建乡镇水务站,2013年12月进行验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9月10日—2013年10月20日。
组织动员及前期工作:(1)出台实施方案,将计划任务具体划分到乡镇和具体项目;(2)完成项目招投标和设备政府采购工作;(3)结合抗旱开展水毁工程修复;(4)召开会议组织动员,落实项目责任;(5)完成工程开工的各项准备。
第二阶段: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2月底。
(1)国家投资计划工程全面开工,病险水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省厅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小农水重点县、乡镇防洪工程、农发水保项目完成任务80%以上,水毁修复工程任务全面完成;(2)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重点工程进展情况;(3)选择在水利建设较好的县(市、区)召开现场会,交流总结水利建设情况;(4)12月下旬督查成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经济发展综合考评。
第三阶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底。
(1)抓紧做好各类工程施工扫尾和验收资料准备工作;(2)组织各类投资项目竣工验收;(3)开展防汛准备工作检查;(4)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5)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考评、单项排名及总结表彰;(6)做好迎接省级综合绩效考评等资料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水利改革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充实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日常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建设任务,强化责任体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包乡镇、包重点工程、包工程质量,包工程进度等有效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层层抓落实。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多、投入大,各地要认真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重点县等4大重点工程的实施,同时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和农民群众要求最为迫切的、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水利工程的建设,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3.加大投入,兑现政策。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1〕10号)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一是确保2013年市县水利资金总投入较大增长,其中各县“以奖代补”资金均不得少于300万元;二是建立水利建设基金,从各项规费中按规定比例收取,并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和养护;三是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四是加大各项涉水项目资金整合;五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
4.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继续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激励政策,发挥政府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发展民营水利,鼓励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创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经营管理机制。一是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明确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管水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协会在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作用;二是水利基础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到位。加强乡镇水务站建设,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配齐配强乡镇水管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
5.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明确项目法人,严格实行“四制”,加强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确保每道工序符合规范,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不达标不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项目法人的责任。各类工程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施工进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今年继续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评内容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今冬明春开展2-3次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还将对各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年终考评,对先进单位和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
7.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加大农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再鼓干劲。积极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政策、法规,使政府的号召变为群众的行动。开辟各种专栏、快讯和简报,及时报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态和先进事迹,持续营造重视水利、大办水利的浓厚氛围。
附件: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工程任务表
附件:
·九府厅发(2013)23号附件.xls
http://218.65.3.188/bmgkxx/szfbgt/fgwj/jftz/201310/P02013101635813376023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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