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和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紧急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和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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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和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紧急通知
萍府办字〔2013〕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森林防火和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保持了平稳态势,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非法开采硐子井已经基本关闭,非法露天开采得到有效遏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火源管控有待加强,个别专业队没有满员集中待命,少数单位森林防火重点期工作机制运行不畅,个别地区甚至发生了火险火情。在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方面,有关部门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非法开采行为;个别涉非乡(镇)思想松懈、工作消极、打击不力;露天非法开采打而不死、屡禁不止,在部分县区、乡镇还时有发生,存在日停夜采现象;对非法矿主特别是参与非法开采的涉黑涉毒人员打击惩处的手段不多、力度不大等。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和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在全市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确保全市安全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非法开采的危害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和“打非”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萍乡市2013年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实施方案》(萍府办字〔2013〕7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国庆节放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和“打非”工作。
二、硬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一要切实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责任机制。要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明确挂点领导职责和工作要求,层层细化分解,严格落实责任。要落实乡村干部和护林员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乡村干部和护林员要分片包干,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具体路段。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10月份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各县区要早安排早发动,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及违规用火的处罚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使森林防火工作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群防、群治、群管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控野外火源。要严格执行“五个禁止”,严把野外火源管理关。国庆节期间各县(区)要停止特殊野外用火的审批。要派出野外火源督查组,加大对要害部位的巡查密度。各林区、乡(镇)要切实履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的职责,加强巡查,强化监管,严查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和护林员依法管理野外用火的关键性作用,突出管好“五类人”;监护人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和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护林员要加强巡护和鸣锣示警。水稻收割后,农民烧稻草频繁引发林火,各地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控责任。
四要做好应急准备。各县(区)要对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进行检查,检查各项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扑火工具是否配备齐全。各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全员集中待命,提高火灾快速反应能力。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要相对集中待命,补充扑火装备,提高就近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村级应急队要上岗到位,做好扑救准备。
五要安全处置火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国庆节期间带班领导不得离开辖区。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每个火情热点,必须由乡(镇)派人现场核查,核查结果2小时内上报市防火办。市防火办要严格值守,加强调度。对脱岗或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迅速调集专业队、半专业队等专业力量展开科学扑救,在确保灭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扑火力量不足的,要及时向市申请支援。凡贻识扑火时机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紧抓不放,加强督导,始终保持对“打非”的高压态势
一要全面排查。即日起,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涉非乡(镇)要立即组织对全市所有非法开采矿区、矿点进行全面排查。要重点加强与邻省、邻市交界处和县(区)、乡(镇)交界处以及重点、热点地区的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严格按照省政府第141号令关闭到位。
二要实时监控。从10月1日至10月8日,各县(区)、开发区要由一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带队,各涉非乡(镇)要由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每天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非法开采点进行巡查和监控。对非法露天开采,每天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非法开采硐子井,要指派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各“打非”检查站卡要增派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确保全市非法开采不反弹。
三要加强督导。国庆节放假期间,市五个“打非”巡查督导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督导各县(区)、开发区做好“打非”工作,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对“打非”工作不力、非法开采死灰复燃、影响全市安全稳定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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