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余府办字〔2015〕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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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
余府办字〔2015〕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市校园足球工作水平,推动校园足球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校园足球工作。足球是深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项目,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独特的综合教育功能。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国家足球发展水平的基础工程,对于深化教育改革、振兴民族精神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校园足球工作加快发展。
二、加强对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团市委等部门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一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指导、部署和协调校园足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定点学校校长是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足球活动正常开展。
三、加大校园足球工作经费投入。要统筹校园足球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校园足球经费,主要用于设备添置、教练员培训、联赛支出等相关费用。体育部门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支持校园足球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增加校园足球工作经费并确保校园足球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特色学校创建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捐赠和赞助校园足球活动。
四、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和利用。新规划建设的中小学要优先建设标准化的足球场地,在实施“全面改薄”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优先安排学校足球场地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达标工作中要优先考虑足球项目。教育、体育部门要拓宽足球场地建设和运行资金的投入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各类足球场地设施利用率和开放率。积极探索学校与当地社会公共体育场所共享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足球场地。
五、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配备师资。根据学校需要和编制情况,在教师招聘时优先引进专业优秀足球教师。鼓励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经过培训的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有足球专长的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课教师。二是多方式培训师资。采取培养和培训、“派出去”和“请进来”、脱产进修和在职进修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体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从2015年起,对校园足球骨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示范培训,争取3—5年实现每所完小以上的学校中至少有1—2名水平较高的足球教师。
六、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开展足球运动和相关教育活动。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原则上小学阶段开展5人制趣味性足球活动;初中阶段开展以7—8人制为主的足球活动,高中组织开展11人制足球活动。一是广泛开展足球教学。加强校园足球的课程建设,将校园足球列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作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课余体育和课间体育活动主要内容,纳入综合性学生运动会、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活动的重点项目,成为学生掌握体育基本技能的基础项目之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应保证不少于1学时的足球内容教学,高中阶段学校每学年应保证安排不少于一个模块的足球项目教学(18学时),将足球基本技能纳入学生体育课考试内容,保证足球教学质量。足球特色学校要把足球作为必修课。二是重点扶持特色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的基础上,重点扶持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足球特色学校,以点带面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力争3—5年在全市范围内扶持建设20所左右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9支高水平足球队。三是鼓励建设试点县区。整体推进校园足球发展,打造区域特色,重点建设分宜县、渝水区2个校园足球全国试点县区,形成市、县、区“三足鼎立”的局面。
七、精心组织足球竞赛活动。一是科学开展课余训练。健全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制度和代表队建设制度,指导学校广泛开展足球课余训练工作。学校要制定科学训练计划,积极组建足球代表队,为喜欢足球和有足球特长的学生提供训练机会,妥善处理好训练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二是开展丰富的校级赛事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校园足球竞赛,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以及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重视各级足球梯队建设,逐步形成班级、年级和学校三级足球梯队。三是组织开展三级联赛。按照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方案,组织开展小学、初中、高中三级联赛。原则上县级组织小学、初中预选赛和选拔赛;市级组织小学总决赛、初中选拔赛和高中预选赛。
八、构建校园足球激励机制。一是构建上升通道。探索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的机制。充分考虑片区内中小学对口直升问题,积极探索高中学校招收足球优秀学生的办法,扩大体育特长生中高水平足球运动员招生规模。二是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把学生足球特长水平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形成档案,供上一层级学校招生参考。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探索在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增设足球技能选测项目。
九、健全校园足球评价机制。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各学校校园足球工作开展实行动态考核评价,定期组织绩效评估抽查,根据绩效评估检查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县(区)和学校予以通报、责令整改。
十、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培养学生足球兴趣,有计划地组织参加足球夏(冬)令营,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文化周等活动,成立足球社团或足球兴趣小组,定期举行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足球交流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学练足球,努力做到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资源和优势,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足球活动。组织足球明星和精英教练走进校园开展足球交流活动。引导、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为学校足球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十一、搭建校园足球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便捷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完善教育、体育部门信息共享的学生运动员注册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地区校园足球参与人员、训练、竞赛、评估检查等信息,并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定期对上述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为校园足球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十二、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扶持更多的特色学校参与省内外乃至国际足球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训练方法,选拔品学兼优、有发展潜力的足球苗子到国家级足球俱乐部、乃至国外接受培训。
十三、完善安全防范和保险机制。增强体育活动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剧烈运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全面实行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扩展保障范围,积极探索地方财政补贴,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积极协商有关保险机构,新增“校园足球险”,解决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完善青少年校内外足球活动和竞赛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校园足球风险管理等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校园足球活动意外伤害的应急管理机制,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足球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四、合力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在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通力合作。教育部门要在完善改革、制订标准、推动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科学指导方面发挥作用;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把体育设施、场地建设项目和经费纳入规划;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编办、人社部门要改革就业用人的政策导向,为校园足球工作积极提供人才保障;共青团等组织要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活动;宣传部门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校园足球的健身价值、育人功能和社会意义,以及校园足球文化和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形成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家长大力支持、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发展氛围。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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