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府系统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府系统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3月2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政务督查工作会议,对今年省、市“两会”提出并交由全市政府系统办理的215件建议提案进行了集中交办,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5件、市政协提案178件。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是依法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科室办理落实”的分级负责制,真正做到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注重沟通,确保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把提高建议提案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要求,通过登门拜访、联合调研、邀请座谈等多种形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共促建议提案的落实。对符合政策规定,应当落实且有条件落实的建议提案,要立即落实,马上兑现;对符合政策规定,但落实条件暂不成熟的建议提案,要提出方案,逐步落实;对受政策法规限制难以落实的建议提案,要向代表、委员作出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把政策讲清,把道理摆明,把情况说透,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承办部门的答复与落实工作不满意,或者提出不同意见的,承办单位要重新研究,重新办理,两周内办理完毕,形成书面答复,当面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新办理工作的意见,直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为止。

三、规范程序,严格时限。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完善机制提升办理水平,规范“集中交办、分工办理、调研沟通、督办落实、逐级审核、书面答复、反馈意见”办理环节,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严格办理时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应在6月底前办复。因情况复杂的,承办单位必须提前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理由,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后,可以延长办理时间,但必须在9月底前办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办理工作书面总结,于8月底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选任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

四、突出重点,推动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尤其对事关国计民生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调研,认真论证,找准症结所在,提出改进措施,重点加以突破,力求通过办理好一件建议提案,集中解决好一批问题,推动和改进一个方面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对部分重点建议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并适时采取抽查、对重点办理单位进行检查等方式促进办理工作。

附件:1.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一览表

http://www.xinyu.gov.cn/content/2012/05/03/113206.htm

2.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一览表

http://www.xinyu.gov.cn/content/2012/05/03/113206.htm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白银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职能等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