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盘政办发〔2015〕1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高科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编制、审计、辽东湾新区方面工作。

郭伦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债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统计、信访、物价、法制、绩效考核、行政审批、资源型城市转型、“五大系统”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监察、编制、审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油田工作办公室、驻北京联络处)、督查室、发展和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国资委、债务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信访局、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助分管监察局、编委办、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海事局等方面工作。

周英俊负责城区经济、工商、服务业、质监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工商局、服务业委(金融办)、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贸促会;负责联系海关、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局等部门。

姜冰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档案、残联、防灾抗灾减灾、双拥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民委(宗教局)、民政局、旅游局、文广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体育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残联、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负责协调红海滩旅游度假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驻盘部队。

潘元松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高校工委)、卫生和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爱卫会办公室、职业技术学院、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红十字会。

刘志虹负责城市建设、规划、人防、城市综合执法、城乡一体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住建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防办、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分管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姚喜双负责公安、司法、海防、户籍改革、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海防委;负责联系市国家安全局。

王庆良负责交通、环境保护、土地储备、建设投资、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交通局、环保局、土地储备中心、建设投资公司、商业银行;负责联系市路政局、金融、证券机构等部门。

王永威负责工业经济、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外经外贸、对外开放、科技、安全生产、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外经贸局(外事办、侨务办)、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办(台湾事务办);负责协调各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市科协、电力等部门。

臧宝宁负责项目管理、港口与口岸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项目办、港口与口岸局;协助分管航运工作;负责联系沈盘铁路、通讯、保险、邮政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

孙占明负责农业和农村、县域经济、海洋经济、辽河保护区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粮食局)、农机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水利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地震局;负责协调高升经济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市气象局。

朱中国协助分管全市信访工作;协助负责公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孙波负责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油田工作办公室、驻北京联络处);协助分管项目管理、公安、稳定、海防等方面工作;负责完成市长、副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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