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农经委沈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农经委沈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沈政办发[2010]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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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农经委沈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8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经委《沈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沈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方案
市农经委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各级政府农村工作的重要取向,把行政村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单元,把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因地制宜,培植产业,鼓励发展“一村一品”,充分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多措并举,到2012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7年翻一番。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798元,比2007年翻一番。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幅度高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差距不断缩小,由2007年的211:1达到2012年的194:1。
——工资性纯收入达到4967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36%。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828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53%;在本乡地域劳动收入3104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2395%;外出从业得到收入1035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899%。
——家庭经营性纯收入达到7037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51%。一产业收入5381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3275%。种植业收入4032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2511%,其中设施农业、高效特色农业的增收年均贡献率分别为1764%、87%;畜牧业收入1234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717%;渔业收入100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041%。二产业收入207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174%。三产业收入1449元,增收年均贡献率为1221%。
——财产性纯收入达到96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7%。
——转移性纯收入达到82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6%。
三、增收途径
(一)以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为重点,全面提高农业收入水平。设施农业由2007年的104万亩增加到2012年的179万亩,平均每年新增15万亩,亩收益年均提高150元,设施农业年人均增收2468元。高效特色农业由2007年的194万亩增加到2012年的323万亩,平均每年新增21万亩,亩收益年均提高50元,高效特色农业年人均增收1218元。
(二)以培育优良品种,扩大养殖规模为重点,促进畜牧业和渔业收入。畜牧业产值由2007年的16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40亿元,年递增8%。畜牧业年人均增收1004元。
到2012年,生猪存栏达到476万头,年均增加40万头,年均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32元;肉鸡(家禽)现存栏达到8000万只,年均增加300万只,年人均增收4元;蛋鸡存栏达到6400万只,年均增加500万只,年人均增收10元;肉牛存栏达到130万头,年均增加15万头,年人均增收21元;奶牛存栏达到16万头,年均增加15万头,年人均增收185元;肉羊存栏达到87万头,年均增加5万头,年人均增收18元。
渔业水产品产量由2007年168万吨增加到2012年236万吨,年均增产136万吨,年人均增收58元。
(三)以推动农民就业创业为重点,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加强农民农业技术培训,由2007年的509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643万人次,年均递增6%;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由2007年的67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81万人次,年均递增5%。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由2008年的54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74万人次,年均增加5万人次。其中,在本乡地域安置剩余劳动力由2008年的25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41万人次,年均增加4万人次。大力发展非农企业,就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到2012年发展市规模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家,安置本地剩余劳动力10万人。
四、主要措施
(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要在稳定粮田面积、保证粮食高产稳产的同时,不断提升高效农作物和园艺产业、现代养殖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加快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生产区域建设,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注重品牌战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以发展设施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突破口,并与改造中低产田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相结合,全力推进“3100工程”的实施。要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要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土地产出率。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要建立覆盖全域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开展以主导产业、规模经营、“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等集成成果的形成为方向和重点的“科地共建”活动。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要大力培植农村产业化带头人,使其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产业带头作用和技术示范作用。要大力开展以“3A社”评选为核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对农村经济的带动力,使其真正成为引领广大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要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五)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推进以销定产和以销促产。要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积极发展以现代物流形式的现代流通网络为基础,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各类农村流通组织为主体,农民经纪人广泛参与,城乡市场相融合的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充分发挥大型超市和龙头企业对农产品流通的牵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重点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要全面推广“订单农业”,突出以销定产和以销促产。
(六)加强对农民增收先进村的表彰奖补,促进农民增收。从2010年起,每年评选“农民致富”20强村,市政府将予以表彰,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用于村级公共建设支出。各级政府对农经部门牵头组织农民增收数据统计、审核、检查等工作要给予专项经费保证。
五、有关要求
(一)为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长效机制,由市农经委组织建立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农民增收工作。
(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倍增规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列入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倍增规划目标的实现。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