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海政办字〔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乌海政办字〔2015〕14号)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4年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取用水户的积极配合下,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依法管理,在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4年度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市环保局等10个单位和刘明生等8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作出新的贡献。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者和各取用水户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海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乌海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乌海市环境保护局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

乌海市水政监察支队

乌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乌达区水利局

海勃湾城市供水公司

二、节水型单位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制钠厂

乌海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

三、先进个人

刘明生市水务局副调研员、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李文慧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

甄士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翟建国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瑞芬海勃湾区水利局副局长

任杰乌达区水利局局长

王文义海南区水利局科员

王敏海勃湾城市供水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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