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对州“两规”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政办〔2014〕85号
颁布日期:2014-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对州“两规”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6月底至7月初,省妇儿工委将组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对我州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海南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海南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情况进行督导。届时,督导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入户访谈等方式对我州“两规”监测评估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是对州、县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为切实做好省对州“两规”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和州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立即对2011年以来开展“两规”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所需资料和数据,全面反映开展“两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州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州妇儿工委办公室(州妇联)。

二、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妇联等部门围绕各自承担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就推动规划实施的做法,包括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的执行情况,准备好汇报材料。

三、实地察看内容:幼儿园、儿童友好家园、妇幼保健站等;早教点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查阅项目档案,与早教点老师、村医交流项目执行工作。州卫生局、州教育局、州计生委、州总工会、州妇联等部门要负责联系现场考察点,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各县、各部门务必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因单位或个人工作失职影响全州“两规”监测评估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

五、汇报材料相关要求

1.各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总体实施情况汇报: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反映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状况,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对策建议要分对上级工作的建议和本级工作的具体对策,每个地区至少要选定一个今年重点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2.各单位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紧紧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本单位承担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采取的具体措施,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建议,包括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

3.各项汇报材料要抓住重点,突出亮点,数据翔实,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内。

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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