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1年后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1年后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2011〕1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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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1年后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政办〔2011〕1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8月18日晚,州防汛指挥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州委书记辛国斌对近期全州防汛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州防汛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会议决定,成立以州政府副州长乔学智同志为组长的防汛工作检查督导组,全面总结前一阶段的防汛工作,认真汲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执行力,全面做好今年后期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区及州防汛指挥部分片包干责任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心态,细化各环节、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坚持从严、从高、从细的要求,根据职责职能和任务分工,科学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区必须有一名副县级领导联点乡镇,督促、指导防汛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州防汛指挥部分片包干责任牵头单位要密切与各地区配合,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着重对水库、重点水利设施、险工险段、居民住房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居民危房进行排水、防渗除险加固处理。同时,对病险堤防护岸和滑坡地带、地质灾害易发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防汛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和部位,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积极开展防汛救灾。天峻等地区要全力以赴开展救灾、防汛、后续灾情处理、防洪渠修复等重点工作,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及时转移群众,避免次生灾害发生。责成州水利局、州防汛办要第一时间赶赴天峻县,加强技术指导,认真协助开展防汛工作。要求天峻县分片包干责任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再次赶赴天峻县实地查看灾情,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做好汛情应急准备。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体现在各个环节中,牢牢把握防汛抗灾的主动权。州气象局要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密切关注降雨过程,准确分析和预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抓紧制定险工险段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流程,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紧急突发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加大全州救灾抗灾物资储备力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有序严格的工作流程,确保救援半径缩小到最大限度,使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紧防汛急需物资采购、储备,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确保抢险队伍、救灾物资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
六、强化应急值班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1名副县级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及时上报汛情信息,坚决杜绝紧急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要求,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报送标准,实行部门联动会商,按统一口径及时上报;要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精练,尊重客观事实、内容准确无误、情况清楚明晰,从源头上杜绝以偏概全、以点带面等现象发生;要持续关注、跟踪报道事态发展、应急处置效果、社会舆情、原因分析等,为领导全面了解和掌握事态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失职、渎职、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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