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文号:东政字〔2015〕33号
颁布日期:2015-09-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节能调控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12〕1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2〕10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3〕5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及市政府下达市有关部门的2014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考核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把节能与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协调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分析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将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解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到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落实领导负责制和“双目标”考核体系。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2013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深入开展节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宣传,树立节能先进典型,弘扬节能风尚,倡导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石油化工、橡胶轮胎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不断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精细化工、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提高高科技、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产业的比重。2014年,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同比下降。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对147个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进一步优化项目生产工艺,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创新发展,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同比上升。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主动淘汰了135万吨/年焦化装置、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等一大批落后产能,年可节约标准煤30万吨。

(三)实施重点工程。发挥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调动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对节能项目投入的积极性。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共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400万元,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节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围绕实施“十大节能工程”,突出石油化工及盐化工、有色金属、橡胶轮胎等传统行业,开展了余热余压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等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节能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共安排节能研发资金1450万元,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获得突破。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实现同比上升。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业节能方面,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定期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发挥能效标准规范引导作用,组织47家企业参加对标活动,加强企业能源管理队伍建设,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17家企业通过认证或评价;积极推进节能量交易试点,2家企业进行了节能量交易。建筑节能方面,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90.2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46.3万平方米。交通节能方面,严格执行营运车辆技术标准,新增120辆清洁能源客车。商业和民用节能方面,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商场、超市等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等节能设备与技术,抑制商品过度包装;淘汰黄标车1448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兑付补贴资金1018万元。公共机构节能方面,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均完成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度目标。

(五)落实经济政策。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落实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扩大居民阶梯电价覆盖范围。落实节能税收政策,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税额达1.2亿元。推动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11项重点示范工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审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9个,年可节约标准煤5万吨。

(六)发展循环经济。东营胜利经济开发区和垦利经济开发区先后通过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专家组评审,组织论证总投资348亿元的35个循环经济项目,完成后年可节约标准煤13万吨。东营开发区作为首批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已竣工投产循环经济项目9个,年可节约标准煤4.5万吨。全市培育了大地乳业公司省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利华益集团公司等9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认真落实《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共安排清洁生产扶持资金153万元,4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现清洁生产投资2.63亿元,年可实现经济效益2.33亿元。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均完成清洁生产任务。

(七)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法规政策,制定年度监察计划,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设备,突出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淘汰落后等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和器具配备等审查。

二、市有关部门考核情况

2014年,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正确认识新常态下节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质监局、物价局、机关事务局等18个部门均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一)顺利实现节能目标任务。一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4.59%,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二是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实施了35项节能重点工程,总投资36.06亿元,已完工17个。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了市科技攻关计划和重大专项计划。市城市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三是重点领域节能稳步推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大力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能源管理体系、能效对标活动深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交易等节能新机制取得新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扎实开展营运车辆LNG(液化天然气)推广应用工作。市商务局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积极落实节能产品补贴政策。市机关事务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加大废旧商品回收力度,完成了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节能目标。

(二)节能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别牵头起草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14〕13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4〕20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落实节能考核奖励政策,组织对节能先进企业和成果进行奖励。市财政局认真抓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政策落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规范税收执法,加强“两高”行业税收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节能税收政策。市统计局认真落实“企业一套表”制度,强化节能监测分析,严把数据质量关,扎实做好能耗核算工作,及时提报预警调控建议。市物价局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行供热计量价格改革。

(三)节能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坚持节能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促进节能检查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开展节能管理、能耗限额、淘汰落后、节能评估审查等专项监察,推动市、县监察能力建设。市水利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环保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十二五”以来,全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有的县区、部门存在放松要求的倾向。二是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依然突出。全市第三产业占区域生产总值的比重虽有较大提升,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占比提升幅度不大,六大高耗能行业依旧是全市工业的“主力军”。三是节能工作开展不平衡。东营区、广饶县未完成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市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规模有所下降。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的18个市有关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三)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提交市综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对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改革创新,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确保圆满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附件:2014年度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

http://zfxxgk.dongying.gov.cn/gov/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5/9/7/art_9118_93447.html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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