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09〕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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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印发,望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要点》安排,认真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确保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财贸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抓好经济增长、安全稳定和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以加快服务业发展为主线,促进经济增长;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根本,促进安全稳定;以推进金融创新为引擎,促进大项目建设。为实现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09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力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步伐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以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和政策支持,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产办牵头)。
2、出台引导、鼓励、支持资源型企业投资发展服务业的政策,积极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产办牵头)。
3、调整确认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建设进度特别缓慢的项目予以调出,重新充实一批规模大,前景好的项目进入全市重点项目规划、并要加大力度对上年未完工程和新进入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督促,今年重点项目规划中的项目要全部开工,完成投资50%以上。(三产办牵头)。
4、建立服务业项目管理机制,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对项目优、进展快、服务性和公益性强的予以表彰奖励。确定一批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县、市共同管理、共同支持的办法推动其加快建设进度。(三产办牵头)。
5、力争在年内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工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各县市区政府牵头、三产办配合)。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1、继续加大力度,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走私贩私等违法活动。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特别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商局、质监局牵头)。
2、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质监局牵头)。
3、继续净化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商务局牵头)。
4、认真履行粮食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粮油质量检验和粮食批发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哄抬粮食价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粮食局牵头)
5、加强对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和稽查、实行对牛、羊猪等大牲畜的定点屠宰、确保全市牛、羊、猪肉市场供应安全。(商务局牵头)。
6、加强对食盐供应的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全市食盐安全。(供销社牵头)
三、扩大消费水平,确保市场繁荣稳定
1、研究制定推动消费的政策措施、社会消费品占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商务局牵头)
2、加强政府引导和财力扶持,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扩建一批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一批标准化的农贸市场,进一步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满足城乡群众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的需要;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入驻吕梁,提高我市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措施,大力促进耐用消费品的升级换代。(商务局牵头)
3、充分利用国家促进出口,扩大对外贸易的政策支持的机遇、坚持走以质取胜、集约发展、多元出口的发展路子,加强与政策的互动衔接、加快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机电产品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出口产品、力求在焦炭、铝钒土等传统矿产品出口受阻的形势下,做到出口贸易不出现大面积下滑,进出口总额力争实现8亿美元以上。(商务局牵头)
4、强化市场供应意识,保证市场供给需求、维护全市市场繁荣。(商务局牵头)
5、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市县要完成储备任务;全面完成粮食清仓检查工作;积极推进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发展放心粮油店300个。(粮食局牵头)
6、继续实施“新网工程”,新建185个农村便民店,进一步完善13个配送中心功能。在全市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启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和农副产品购销中心建设工程,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工作。(供销社牵头)
7、加大卷烟打假力度,确保卷烟市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局牵头)
8、充分发挥石油公司国有主渠道的作用,确保全市成品油供应安全、有序。(石油公司牵头)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增加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
1、继续加大股份制金融机构入驻吕梁的引进力度,年内确保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晋商银行在吕梁挂牌营业;大力推进村镇银行的组建工作,确保孝义市、兴县年内进入实质性组建阶段;引深扩大小额货款公司的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建立小额货款公司;推进担保业务发展,各县(市、区)年内务必全部组建机构。(人行、银监、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牵头)
2、采取措施,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对“双百双千”项目、服务业项目、扩大内需项目以及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力争辖区内金融机构贷存比例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人行、银监局牵头各金融机构相互配合)
3、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打造“信用吕梁”,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市各类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工商局、人行、银监局牵头)
4、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推动健康保险业发展,发展“信贷+保险”业务,探索建立信贷与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各保险机构牵头)
5、大力支持证券业,规范整顿保险业,促进其健康发展。(工商局牵头)
6、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各类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和制假贬人民币行为;严格履行反洗钱职能。(人行、银监局牵头)
五、全面完成财税目标任务
1、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确保完成2009年财政收入180亿元的目标任务。其中财政系统12亿元、国税系统125亿元,地税系统43亿元。(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
2、努力调整收入结构,提高一般预算收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加大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狠抓煤矿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严格车船使用税代征代扣环节的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一般预算收入比预算增加3个以上百分点,完成60亿以上。(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收费中心配合)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增收节支的有关规定,严格预算约束,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扩大政府采购的项目和范围,强化对企业财务信息和会计人员管理。(财政局牵头、会计核算中心、财政稽核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配合)
4、全面加强审计工作,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合法性的审计,对扩大内需确定的项目要采取跟踪审计的方式,确保该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审计局牵头)
六、全方位配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1、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有选择性地复制“朝阳模式”,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及东南沿海地区的交流和合作,拓展面向大西部的广阔合作空间。(招商局牵头)
2、抓好对外开放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投资导向机制,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服务业等产业和领域。同时防止落后过时产业流入我市;不断健全落实机制,强化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履约率,保证招商引资定额。对招商引资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要责成专人,排出时序,加强对接,限期落实,坚决杜绝“打白条”的招商。同时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氛围,2009年要吸引境外投资2.9亿美元以上,吸引省外境内资金547000万元以上。(商务局、招商局牵头)
3、继续实施“品牌兴市”,“质量兴市”工程引导、推动市内企业依靠品牌和运用商标来开拓市场,扩大影响,做大做强,积极争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积极推动全国名牌,全省名牌产品的推行和评审工作、尽快启动红枣等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工作。(工商局、质监局牵头)
4、结合吕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坚持开门办学,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积极培养实用的本地人才,为吕梁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有用人才。(会校、经管校牵头)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企业改制工作
1、各县(市、区)年内必须全部完善商务局,粮食局工作机构。粮食市场稽查队和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必须全部正常运转。(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粮食局配合)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和产权制度政策工作年内全部完成。(市粮食局牵头)
3、商贸企业改制工作逐步启运。(市商务局牵头)
八、加强廉政建设工作
1、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全面完成各财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各财贸单位牵头)
2、各财贸单位必须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防范执法风险为主题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财贸单位崇尚实干,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各财贸单位牵头)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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