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光纤城市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光纤城市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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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加快光纤城市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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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2日

加快光纤城市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精神,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大力提高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现就推进光纤入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光纤入户,实现“三网融合”,有效解决网络带宽瓶颈问题,大幅降低通信基础网络故障率,实现家庭用户语音通话、高速上网和视频观看,为家庭安防、智能家居、远程医疗和家居办公等家庭信息化应用提供良好网络环境,提升网络服务质量。

二、改造范围及内容

(一)改造范围。

2014年,我市通信运营企业力争完成市区(含朔城区、开发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以下简称市区及县城)县城所有楼宇的光纤化改造;2015年完成市区及县城所有区域的光纤化改造,实现市区及县城宽带接入平均能力达到20Mbps(兆)。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主要为统一更换局端设备、小区线路、楼内配线、室内配线和用户终端设备等(包括入户线路和用户端设备)。

三、推进原则

坚持“谁建设谁改造”的原则,各通信运营公司要主动为用户提供升级改造服务。

(一)免费改造。

根据网络现状,制定相应的光纤入户改造实施计划,按照集中施工、整体割接方式逐个小区进行改造。用户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统一办理期间进行改造的,自行前往通信运营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

(二)资费保留。

升级改造后,用户可保留原有业务资费,也可自主选择通信运营公司现有其他业务资费。

(三)光进铜退。

在已具备光纤入户条件的区域,逐步拆除铜质电缆,今后不再利用铜质电缆开放业务。用户申请新装、移机、复装等均采用光纤入户方式开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告知。

升级改造实施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光进铜退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公众对光纤入户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公众转变观念。各通信运营企业要主动与改造区域进行协调沟通,明确改造起止时间、升级改造内容等。

(二)实施改造。

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按照网络现状和建设情况,优先改造朔州道路市政改造沿线小区及电缆线路距离较远、网络质量较差的小区。要制定统一的工作计划,划定小区范围统一实施和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朔州市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朔州联通分公司、朔州移动分公司、朔州电信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市领导组负责对“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宽带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整体规划中,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中,做好宽带网络与市政、交通等设施的衔接,把宽带网络建设改造与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通信企业基站选址、破路施工和建设交接箱等电信基础设施时,相关部门要预留位置,予以协调。要严格按照光纤到户国家两个强制性标准,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设施,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应要为带网络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处理,为通信运营企业加快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各区域详细改造方案,协调解决公告宣传、物业沟通、施工队伍进场、与用户协商等工作难点和问题。尤其是道路改造沿线小区、单位、街道,要在道路改善的同时,打造高速光速网络,提升整体形象。

(四)通信运营企业要统筹安排全市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制定工程疑难问题处理应急预案,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市政道路如需开挖,要依法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开挖后的公共道路要按有关规定尽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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