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市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达到嗅觉上没有刺鼻气味、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阴霾天气得到极大缓解、二级天气质量明显提升、三级天气明显减少、连续三级以上天气全面杜绝目标,解决市区冬季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冬季大气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总指挥:荣彤(市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李俊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金旺(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政(副市长)
吉久昌(副市长)
王建生(副市长)
毋青松(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毋青松(兼)
成员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农机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太原供电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工作组
组长:毋青松(兼)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太原供电分公司、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协调联络、市区燃煤锅炉污染控制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监督管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田维春(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二)市区工业污染控制组
组长:张金旺(兼)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成员单位: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太原供电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辖六区政府。
主要职责:组织监督市区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工作。
(三)集中供热和扬尘污染控制组
组长:吉久昌(兼)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
成员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房产局、市市容环卫局、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组织监督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集中供热和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四)道路交通污染控制组
组长:李俊明(兼)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乡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农机局、市市容环卫局。
主要职责:实施高污染机动车限行,达到报废年限机动车强制报废,组织监督运输车辆交通管制、散装物料道路抛洒整治等。
(五)市场污染和型煤(油品)质量控制组
组长:张政(兼)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组织监督市区范围内所有商品交易市场、临街门面、露天摊点和露天烧烤污染控制,对型煤生产企业生产质量实施监管。
(六)县(市)联防联控监督组
组长:王建生(兼)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成员单位: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三县一市政府
主要职责:对县(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
(一)综合工作组
1.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市环保局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监控等现代化监控手段及派员驻厂等手段,对45个国控、33个省控、15个市控工业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实施全过程、全天候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实施环保监督管理,全天候监控,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太原供电分公司按照市政府冬季大气整治要求,对停产治理企业实施停电或限电。
2.严格控制燃煤和焚烧秸秆污染
市环保局负责对市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冬季燃煤污染控制工作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燃煤锅炉使用燃料进行监管,使用不合格燃料的,限期置换,不予置换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加大建筑工地燃料使用检查力度,有效解决城中村燃煤采暖污染问题。
市农委牵头,各区政府组织实施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
(二)市区工业污染控制组
1.对下列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减污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对以下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停产:
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1台220t/h燃煤发电锅炉;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1台670t/h燃煤发电锅炉;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1台75t/h燃煤发电锅炉;
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1台75t/h燃煤发电锅炉;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条日产1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1条日产3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山西青耀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一号线。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61家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名单见附件1)。
2.对下列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行限产减污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对以下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限产: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第二焦化厂限产30%以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分公司限产30%以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2×1065t/h燃煤发电锅炉和炼铁厂2×450平方米烧结机限产20%以上;
山西恒通能源有限公司限产50%以上;
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限产50%以上。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72家工业企业和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名单见附件2)。
3.对停产限产企业实行断电限电措施
太原供电分公司负责对关停企业和停产企业实施断电限电。
(三)集中供热和扬尘污染控制组
1.加强土方作业工地整治
市城乡管委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土方作业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未按照绿色文明工地要求进行土方作业、致使周边环境和道路污染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治,并在媒体上曝光。
2.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环境规范化管理
市城乡管委牵头,市住建、园林、环保、房管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所有建筑工地环境进行整治,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密闭或覆盖,裸露地面必须进行硬化、覆盖或喷洒抑尘剂,杜绝出入工地车辆带泥上路行驶。
市环保局负责对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和工地实施流动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2.对周边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
市市容环卫局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制定周边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方案并监督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各区政府组织对建成区范围内砂堆、土堆、料堆、渣堆、煤堆等进行清理,重点对“渣土围城”进行整治,不能及时清理的,采取覆盖或喷洒抑尘剂等控制扬尘污染措施。
3.杜绝垃圾焚烧
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市区范围内垃圾清扫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时清运清扫垃圾,禁止焚烧垃圾。
4.加快供热工程建设
市城乡管委负责继续加大集中供热扩网力度,加强集中供热施工管理,及时谋划2012年集中供热工作,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热扩网方案制定。
各区政府负责对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城中村燃煤污染进行整治,对城中村洗浴、临街商铺、饭店等燃煤设施进行彻底取缔,完成2012年城中村或农村供热改造计划制定工作。
(四)道路交通污染控制组
1.强化道路保洁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组织监督道路保洁工作,组织监督各区政府对市区周边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实施扬尘污染控制,对拉运渣土车辆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沿路抛洒。
市环保局负责对扬尘污染严重道路进行流动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2.控制交通污染
公安交警支队负责道路交通污染控制,对大型车辆、农用车辆、拉运土方渣土车辆、无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和黄色机动车合格标志车辆实行限行措施和规范管理,加快淘汰高污染老旧机动车,确保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
(五)市场污染控制组
市工商局牵头并监督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及临街经营户燃煤整治,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保证采暖锅炉按规定使用合格燃料、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市城乡管委牵头并监督各区政府组织实施马路摊点燃煤整治,彻底取缔露天烧烤。
市质检监局牵头组织全市型煤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对不合格型煤进行封存或就地销毁,禁止不合格型煤进入市区。
市工商局牵头组织,质监、环保部门配合,加强加油站点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检查,完成60个社会和个人加油站车用燃油质量抽样检查工作,从源头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六)县市污染控制组
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根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制定辖区内大气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强化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电力、焦化、冶金、建材、化工、金属镁、暖气片、洗煤等行业及其他重点排污行业实施重点监管。对污染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经监测不达标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按照大气污染预警方案做好辖区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限产停产和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工作。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加强监督、明确职责,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市政府将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完成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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