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1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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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省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以宣传倡导为切入点,以计生科技为支撑,提高怀孕夫妇的风险意识,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切实关注民情,改善民生,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建立综合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育龄夫妇(含流入育龄夫妇),主要包括:初婚准备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和符合生育政策准备再生育的育龄夫妇。
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是:使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育龄夫妇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符合条件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稳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三、工作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宗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目标人群,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
(二)宣传引导原则。广泛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宣传惠及民生的国家优惠政策,使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三)知情自愿原则。客观告知受检者所检查项目的内容、必要性和检查结果的解释、技术水平的局限性等,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依法服务原则。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与所开展的检查项目相符合的合法执业资质,采购合法的药品(试剂)、检查设备等,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禁止超范围服务。
(五)严格保密原则。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参与。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统一规范的检查科室。二是配齐相关的检查、检验设备。三是每个县区计生服务站至少配置10-20名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其中临床医师4名(男性科和内科各2名),医学影像人员1名,优生咨询人员1名,风险评估人员2名。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县区服务站配备实验室检验人员2名,其它县区配备实验室检验人员3-4名。四是加强信息数据库建设,开通数据网络,配备5台以上电脑用于数据录入。
五、部门职责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一项造福社会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分工,实现部门协作,整体联动,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孕前检查资金和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
(二)卫生局:负责优生、优育宣传咨询工作,加强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协助开展技术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积极配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三)民政局:利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平台,认真做好孕前健康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中要审查健康检查证明,向新婚登记夫妇发放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新婚夫妇信息。
(四)人口计生局: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工作。做好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资格确认,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数据和资料,总结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确保项目质量,市上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和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全市项目的安排部署和督导考核。
(二)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大力宣传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质量控制等要求做好一系列、完整的服务工作,成立市级质控分中心,负责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区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细化工作程序,严格质量控制。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技术安全,逐步建立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四)保证工作经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由中省财政承担,各县区财政要列支专项配套经费,保证科室设置、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和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县计生局和财政局要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监管,严格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程序。
(五)全程跟踪服务。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对检查结果认真分析,根据被检查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孕前指导工作。坚持统一全程优质服务,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后跟踪随访等系列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强化责任追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必须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从2012年起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小组
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山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松柏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荣清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魏金海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鲁玉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松凯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文杰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帆市妇联副主席
刘建忠市卫生局副局长
葛小兰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表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人口计生局,由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葛小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工作,做好人员培训、信息收集、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附件2
汉中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屈艳华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成员:段小民市人民医院B断室主任医师
王连志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
何宝明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
李彩霞三二0一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张军三二0一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
冯莉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
主要职责:负责技术培训,开展检查指导、进行风险评估、抓好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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