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蔡廷川等五名同志内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1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蔡廷川等五名同志内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在四川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上我市体育代表团顽强拼搏,取得了团体总分第四名、奖牌总数第四名、金牌总数第六名,重点项目团体总分和金牌总数均名列全省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四川省体育事业贡献奖,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教练员。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和五届市委第193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授予蔡廷川、王小玲、廖峻峰、邓军、恒进威等五名同志“内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他们不畏艰难,脚踏实地,开拓创新,锲而不舍,勇争一流的内江体育精神,为内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授予蔡廷川等五名同志内江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内府函〔2010〕80号).doc

http://www.neijiang.gov.cn/uploads/2011/09/02/2040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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