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快速、有序、全面推进我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标准化行动计划(2012—2015)》精神,参照《四川省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市州评估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为契机,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强化宣传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善旅游标准化体系,丰富旅游产品结构,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2年,启动全市50%以上的旅游企业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2013年扩大旅游标准化实施的覆盖面,全市80%以上的旅游企业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2014年,全市所有旅游企业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2015年,对全市旅游企业实施旅游标准化评估复核,督促并考评各区县及旅游企业标准化实施的达标情况。2012年至2014年的具体目标是:

(一)建立全市旅游标准化示范体系。培育市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区)3个,市级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27家;建成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2个,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3家。

(二)构建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编制全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修订完善适应本地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开展各类培训10次,培训1000人次。

(四)完善旅游标准化产品体系。新增和提升国家a级旅游景区4家,新增4家星级饭店、2家绿色旅游饭店、2家等级旅行社、20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1个乡村旅游示范县(区)、2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4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

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2年9月)

构建旅游标准化示范支撑体系、旅游标准化体系、旅游标准实施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示范活动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增强示范实效。采取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提高。适时邀请省标委、国家标委专家来我市指导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1.构建旅游标准化示范支撑体系。主要包括示范支撑、人才支撑和制度支撑3个方面。(1)示范支撑。通过大力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构建横向从政府到企业、纵向从市到县(区)的示范体系,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在三星级以上饭店、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涉旅企事业单位中进行示范。(2)人才支撑。通过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及阶段性工作会议等方式,普及旅游标准理念,提高旅游标准意识,增强旅游标准技能,培养一支理论成熟、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3)制度支撑。通过贯彻实施《四川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我市旅游标准化发展实际的管理办法,对全市旅游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等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旅游标准化示范评价体系。

2.构建完善的旅游标准化体系。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系列旅游标准,对旅游工作、旅游产品、旅游基础术语等进行约束和规范;宣传系列旅游标准,扩大标准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面;实施系列旅游标准,达到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品质和增强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1)标准普查。对全市各级各类涉旅企业标准制定、实施及效果等情况进行普查。(2)建立框架。根据标准普查情况,参考《四川省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1—2015),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遂宁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3)标准实施。狠抓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我市旅游行业品牌含金量。

3.构建科学、有序、有效的旅游标准实施体系。(1)创新标准宣传方式。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对新标准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增加公众知晓度,充分吸引各类主体参与标准的贯彻实施。(2)创新标准实施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标准贯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行业协会主动参与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3)创新标准实施工作方式。加大对各类创建单位的辅导,定期对各类旅游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更新旅游标准体系,确保各类标准实施效果,以真正发挥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4.构建旅游标准化行动工作宣传机制。定期向社会、新闻媒体通报旅游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旅游局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阶段(2012年10月)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邀请省标委进行初评,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考核评估一次通过。注意总结经验,抓点带面,提高示范水平。

(四)迎检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制定迎检方案,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市州评估表》的要求,在巩固发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同时,准备迎接省旅游局对我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进行评估验收。

(五)总结推广阶段

2013年,推动扩大旅游企业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覆盖率达到80%;2014年,基本实现旅游企业标准化行动计划全覆盖;2015年,按照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化推广,巩固成果,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迎接全省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全覆盖复核并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各区县、市级三园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任务

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级三园区要高度重视和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要建立本部门、本区县、园区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专人负责(于2012年5月20日前报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本部门、本区县、园区旅游标准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优惠政策(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并根据职责划分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市直相关部门工作任务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等旅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旅游标准,开展旅游企业标准化实施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标准化实施工作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培训、推广、检查、处理,并制定、颁布地方标准,监督各项标准的实施。

市农办:会同市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业态等标准化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标准的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工业旅游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信息化标准建设工作。负责《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及相关服务行业贯彻执行治安、消防安全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市财政局:负责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和使用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旅游基层人才培养、旅游从业人员基础培训,指导旅游行业实施服务技能大赛及从业人员技能鉴定等标准化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市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及建设用地标准等相关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城市环境保护的检测和监督,指导涉旅单位环境保护及维护等标准化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执行城市旅游街区、公共厕所、城市道路、停车场、游乐设施、城市公园等国家和行业旅游标准,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企业贯彻执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与养护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并完善相关地方标准。负责规划实施城市旅游导向标识系统。

市交运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车站、城市出租、公交、旅游车公司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旅游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服务标准或规范。

市农业局:协助做好乡村旅游等标准化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督促指导森林公园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市文广局:负责督促指导文化、娱乐等涉旅服务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或规范。负责对旅游标准化示范工作开辟专栏进行持续深入宣传报道。

市卫生局: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救护场所、旅游等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医疗救护和卫生安全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市药监局:负责餐饮企业相关标准的实施。

市工商局:负责旅游行业知识产业保护及旅游商标冠名、经营业态管理等标准化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管及应急体系建设等标准化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涉旅行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并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关统计成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特色餐饮街区、旅游餐馆、社会旅馆等商贸业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服务标准或规范。

市宗教局: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涉旅场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负责《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实施。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标准化行动计划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遂宁日报社:负责对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开辟专栏进行持续深入宣传报道。

市目标绩效督查室:负责将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纳入2012年对市级部门的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2.区县工作任务

船山区:制定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增旅游地方标准一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培训相关从业人员(旅游部门管理人员,旅游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车船等从业人员)5类以上,培训率达到95%;指导创建1家旅游购物示范店;确定2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

安居区: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增旅游地方标准1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培训相关从业人员(旅游部门管理人员,旅游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车船等从业人员)5类以上,培训率达到95%;确定2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

射洪县:制定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增旅游地方标准1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培训相关从业人员(旅游部门管理人员,旅游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车船等从业人员)5类以上,培训率达到95%;指导创建1家旅游购物示范店;确定2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

蓬溪县: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增旅游地方标准1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培训相关从业人员(旅游部门管理人员,旅游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车船等从业人员)5类以上,培训率达到95%。指导创建1家旅游购物示范店。

大英县:制定继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增旅游地方标准1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培训相关从业人员(旅游部门管理人员,旅游景区、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车船等从业人员)5类以上,培训率达到95%;指导创建1家旅游购物示范店;确定2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

3.三园区工作任务

制定辖区旅游标准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辖区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标准化工作。

市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创新手段,相互配合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

市财政用于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专项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各区县财政用于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附件:1.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2012年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创建示范区县及企业名单

3.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201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胡家正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容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付华勤市旅游局局长

徐翔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宗教局、遂宁日报社、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开发管委会区、河东新区管委会、创新工业园区管委会、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居区人民政府、射洪县人民政府、蓬溪县人民政府、大英县人民政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局,由付华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2

2012年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

创建示范区县及企业名单

1.区县:船山区、射洪县、大英县

2.a级景区(3a级以上,6家):中国观音故里旅游区(4a)、中国死海(4a)、中华侏罗纪探秘度假旅游区(4a)、龙凤古镇(4a)、宋瓷博物馆(3a)、东方生态博览园(3a)

3.星级饭店(7家):天友国际酒店、康年大酒店、蓬溪万和大酒店、信合大酒店、双发大酒店、兴源大酒店、广来福宾馆斗城商都店

4.旅行社(8家):中旅总社遂宁有限公司、四川海洋国际旅行社、遂宁青年旅行社、遂宁市惠源职工旅行社、遂宁市天成旅行社、遂宁市联运旅行社、射洪县太和旅行社、大英县卓唯旅行社

5.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2家):安居区灵芝假日酒店、射洪莲花山庄

6.旅游商品生产企业(3家):观音绣、博世龙、天禧礼品

7.旅游运输企业(1个):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

附件3

遂宁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201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评估项目分项

分值次分项分值小项分值次小项分值次次

小项分值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1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160

1.1有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或协调机构202012年5月市政府办

各区县政府

1.2将旅游业作为本地区服务业发展龙头或支柱产业10

1.3为旅游标准化工作提供专项资金402012年6月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府

1.3.1500万以上(市州)或100万以上(县市区)40

1.3.2300—500万(市州)或50—100万(县市区)20

1.3.3300万以下(市州)或50万以下(县市区)10

1.4有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302012年5月市政府办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1.4.1对试点单位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10

1.4.2对优秀地方标准制订给予扶持奖励10

1.4.3对优秀企业标准制订给予扶持奖励10

1.510个以上相关部门对旅游标准化工作有倾斜政策202012年5月各成员单位

1.6旅游标准化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有考核102012年6月市政府办

市目标绩效督查室

各区县政府

1.7旅游标准化工作机构30

1.7.1工作机构性质102012年5月市政府办

各区县政府

1.7.1.1有常设旅游标准化工作机构10

1.7.2机构组成10

1.7.2.1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5

1.7.2.2相关职能部门参与5

1.7.3机构工作10

1.7.3.1定期召开工作会议52012年9月市旅游标准化协调小组办公室

1.7.3.1.1每年4次以上,并有记录5

1.7.3.1.2每年2-4次,并有记录3

1.7.3.1.3每年2次以下,并有记录1

1.7.3.2协调机构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5

1.7.3.2.1每年4次以上,并有记录5

1.7.3.2.2每年2-4次以上,并有记录3

1.7.3.2.3每年2次以下,并有记录1

2旅游标准化宣传100

2.1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20

2.1.1每年召开4次以上,资料保存完整202012年9月市政府新闻办

各区县政府

2.1.2每年召开2—4次,资料保存完整10

2.1.3每年召开2次以下,资料保存完整5

2.2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设旅游标准化建设专栏202012年10月市文广局

遂宁日报社

各区县政府

2.2.1专栏内容更新及时,能够反映旅游标准化建设动态情况20

2.2.2.专栏内容更新较及时,能够反映旅游标准化建设动态情况10

2.2.3.专栏内容更新相对滞后,不能及时反映旅游标准化建设动态情况5

2.3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旅游标准化工作成果,资料保存完整202012年10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2.4通过交叉检查方式巩固旅游标准化工作成果,资料保存完整202012年10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2.5定期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0

2.5.1报送简报10份以上202012年10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2.5.2报送简报8—10份10

2..5.3报送简报8份以下5

3旅游标准体系100

3.1制订有填补国内空白的地方标准202012年9月市质监局

各区县政府

3.1.13部以上20

3.1.22部10

3.1.32部以下5

3.2.制订有填补省内空白的地方标准202012年9月市质监局

各区县政府

3.2.13部以上20

3.2.22部10

3.2.32部以下5

3.3承担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

3.4区域内旅游企业承担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3.5区域内旅游企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标准体系20

3.5.180%以上20

3.5.250—80%10

3.5.350%以下5

4旅游标准化培训80

4.1建立旅游标准化专家库20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市质监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4.1.1人员构成多元化10

4.1.2专家旅游标准化工作参与度大10

4.2培训内容多元化15

4.2.1举办旅游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班7

4.2.2举办专项旅游标准培训班8

43培训档案保存完整,有影像资料15

4.4参训主体多元化(旅游部门管理人员,旅行社、旅游住宿、餐饮、景区、购物、娱乐、车船等)15

4.4.1参训人员5类以上15

4.4.2参训人员4类10

4.4.3参训人员3类以下4

4.5参加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旅游标准化培训15

4.5.1参训资料保存完整5

4.5.2参训人员具有针对性10

5旅游标准实施500

5.1制定有旅游标准年度实施计划202012年6月市旅游标准化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贯彻实施3302012年9月

5.2.1《旅游城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10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

市工商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10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

市工商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10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10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

市工商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相关成员单位

5.2.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10市交运局

市工商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102012年9月市商务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10市商务局

市旅游局

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监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8旅行社相关标准实施40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8.1《旅行社服务通则》10

5.2.8.1.1标准覆盖率85%以上10

5.2.8.1.2标准覆盖率75%—85%5

5.2.8.1.3标准覆盖率75%以下1

5.2.8.2《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10

5.2.8.2.1标准覆盖率85%以上10

5.2.8.2.2标准覆盖率75%—85%5

5.2.8.2.3标准覆盖率75%以下1

5.2.8.3《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10

5.2.8.3.1标准覆盖率85%以上10

5.2.8.3.2标准覆盖率75%—85%5

5.2.8.3.3标准覆盖率75%以下1

5.2.8.4《导游服务规范》10

5.2.8.4.1标准覆盖率85%以上10

5.2.8.4.2标准覆盖率75%—85%5

5.2.8.4.3标准覆盖率75%以下1

5.2.9住宿业相关标准实施40

5.2.9.1星级饭店数量占全省总数比重10

5.2.9.1.11%以上10

5.2.9.1.20.8%—1%5

5.2.9.1.30.8%以下1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9.2三星级以上饭店符合《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达标率90%以上10

5.2.9.3《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在星级饭店中实施情况良好10

5.2.9.4绿色旅游饭店10

5.2.9.4.1星级饭店中50%以上为绿色旅游饭店10

5.2.9.4.2星级饭店中30%—50%为绿色旅游饭店5

5.2.9.4.3星级饭店中10%—30%为绿色旅游饭店1

5.2.10旅游景区相关标准50

5.2.10.1a级旅游景区数量占全省总数比重10

5.2.10.1.11%以上

5.2.10.1.20.8%—1%

5.2.10.1.30.8%以下

5.2.10.2《旅游景区服务指南》在a级旅游景区中实施情况良好10

5.2.10.3《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10

5..2.10.3.13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标率50%以上10

5.2.10.3.23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标率30-50%以上5

5.2.10.3.33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标率30%以下1

5.2.10.4《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在a级旅游景区中实施情况良好10

5.2.10.5《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施原则与要求》在a级旅游景区中实施情况良好10

5.2.11《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102012年9月市交运局

市住建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1.1有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10

5.2.11.2有二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5

5.2.11.3有三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1

5.2.12《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实施情况良好,数量和分布能够满足需要10

5.2.12.1交通枢纽有设置42012年9月市交运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2.2主要特色街区、商业街区有设置32012年9月市住建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2.3主要旅游景点游客集散地有设置32012年9月市住建局

市交运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情况良好,数量能够满足需要102012年9月市住建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3.1旅游景区设置符合标准要求4

5.2.13.2重要旅游线路设置符合标准要求3

5.2.13.3其他游客集中区符合标准要求3

5.2.14《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实施情况良好102012年9月市商务局

市旅游局

市食品药监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4.1有5家以上金盘级旅游餐馆10

5.2.14.2有3家以上金盘级旅游餐馆5

5.2.14.3有2家以上银盘级旅游餐馆1

5.2.15《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实施情况良好102012年9月市商务局

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5.1有3家以上旅游购物示范店10

5.2.15.2有4家以上旅游购物推荐店5

5.2.15.3有4家以下旅游购物推荐店1

5.2.16《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实施情况良好102012年9月市文广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6.1有3家以上符合标准的旅游娱乐场所10

5.2.16.2有3家以下符合标准的旅游娱乐场所5

5.2.17旅游汽车公司和旅游客车152012年9月市交运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7.1有3星级以上旅游汽车公司且执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15

5.2.17.2有3星级以下旅游汽车公司且执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8

5.2.18《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62012年9月市宗教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19《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6

5.2.20《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6

5.2.21《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62012年9月市文广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2《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62012年9月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6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4《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62012年9月市交运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5《温泉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62012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6《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42012年9月市质监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2.27《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32012年9月市经信委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实施130

5.3.1《农家乐/乡村酒店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13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市农办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2旅游城镇建设规范132012年9月市住建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3《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规范》132012年9月市交运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4《旅游景区建设规范》13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市住建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市文广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5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评定标准13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市农办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6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乡镇评定标准13

5.3.7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标准13

5.3.8等级旅行社评定标准13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3.9主题饭店评定标准13

5.3.10《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132012年9月市住建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4对旅游标准实施效果监督20

5.4.1制定旅游标准实施监督制度102012年9月市目标绩效督查室

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5.4.2执行情况较好,有资料证明10

6效果602012年9月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6.1旅游业发展水平得到提高15

6.1.1旅游总收入8

6.1.1.1增长10%以上8

6.1.1.2增长8%—10%4

6.1.1.3增长8%以下1

6.1.2游客人数7

6.1.2.1增长10%以上7

6.1.2.2增长8%—10%4

6.1.2.3增长8%以下1

6.2本地区旅游企业零投诉比例15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6.2.195%以上15

6.2.280%—95%10

6.2.380%以下5

6.3游客满意度152012年9月市旅游局

各区县政府

市直三园区管委会

6.3.195%以上15

6.3.290%以上10

6.3.380%以上5

6.4旅游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15

6.4.13家以上旅游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15

6.4.21-3家旅游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或3家以上旅游企业获得省级荣誉10

6.4.31-3家以上旅游企业获得省级荣誉6

6.4.41家以上旅游企业获得市(州)级荣誉3

总分1000

说明:1.原则上各项按最高得分完成。

2.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余为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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