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文号:拉政发〔2013〕178号
颁布日期:2013-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筑牢全市火灾防控“五道防线”,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消防局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严防发生亡人火灾、严防发生复杂敏感场所火灾、严防引发不稳定因素和媒体炒作为目标,确保防火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社会局势持续稳定,圆满完成全年消防工作任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拉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公安消防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年底消防工作验收考评工作,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再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县(区)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联合当地住建、规划、工信、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

(二)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藏历年、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2月10日前,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牵头要对全市粮库、油库、商场、市场等民生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和各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重点加强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区)和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藏历年、春节、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以圆满完成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目标任务为抓手,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现“户籍化”管理达标。

(四)始终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冬防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再挂牌督办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五)深入推进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

各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要以做好全年消防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西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消防工作职责及程序(试行)》,继续依法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不属于地(市)级、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重大节日期间、“九小场所”、古城区、重点寺庙、农牧区、交通枢纽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宣传教育主题,组建单位内部“格桑花志愿消防队”深入开展消防知识进学校、进社区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进农村、进单位专项行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各重要节日节点,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组织单位内部消防技术服务队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当地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

三、任务分工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门要加强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及时通报专项行动任务、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典型火灾案例等信息,通过舆论监督督促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设立专项工作基金,并对举报投诉及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新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监督工作,督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巡查力度,设立临时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农牧民新建、改建房屋预留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问题。

(四)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负责全面检查指导各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实施“网格化”排查、建立“户籍化”台账。以县(区)为单位确定排查整治网格,发动社区、居(村)委员会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每个网格都要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排查人员,落实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台账。

(五)民政部门要加大对福利院、孤儿院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所管辖的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六)农牧部门要加强对农牧区消防工作的指导,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实际,指导农牧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卫生部门要组织对系统内部所有医院、诊所开展全面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火灾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协同当地消防机构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八)文化部门要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要严格核实公共娱乐场所接待能力,对超员经营的一律关停。

(九)教育部门要加强各类学校及办学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学校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十)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遮蔽消防设施等问题。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文物、民宗部门要对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管辖寺庙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更新、维护消防安全设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协调整改。

(十二)安监部门要不断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着力整治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不足,违章载客加油、违规操作、违规吸烟、违规使用取暖器、电炉、值班巡查不落实等问题。

(十三)工商部门要对注册登记的个体商户实施消防安全监管,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许可经营;要加强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查处生产、经营、销售不合格的消防安全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行为。

(十四)旅游部门要加大对旅游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排查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家庭旅馆等场所,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一律依法责令停止营业。

(十五)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管理范围,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各自管理范围内所有消防工作达标。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本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起做好此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本着“抓早、抓细、抓实”的原则,认真部署,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重要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县(区)、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汲取以往大的行动后因麻痹松懈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公安消防部门将于“两节”、全国“两会”前,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调度考评。市政府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及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加强工作调度指挥。各县(区)、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调度指挥工作,将各自整改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

特此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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