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地震局《关于推进喀什地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文号:喀署办发[2009]24号
颁布日期:2009-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地区地震局《关于推进喀什地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26号)文件要求,地区地震局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推进喀什地区“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行署认为是切实可行的。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推进喀什地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

(地区地震局2009年2月18日)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是地震多发区,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深入推进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建设(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新政办[2008]226号文,要求各地要推进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提出推进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县市、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和“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喀什地区是地震多发地区,2003年2月24日伽师、巴楚6.8级地震的惨痛教训至今仍留在群众脑海中,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更是震惊世界。因此,在我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推进“三网一员”体系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

二、进一步加强地方地震队伍建设。乡镇一级防震减灾助理员职责由乡镇科技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由乡镇科技干部承担。由于我区十二个县及所有乡镇一级均没有地震工作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地震工作职责由县市科技局承担,并明确专人负责。

三、县市、乡镇政府应加大“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对承担“三网一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补贴。根据县市、乡镇数目的多少,确定相应的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四、将“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县市、乡镇政府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五、各县市要尽快将负责地震工作职责专人和各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姓名、年龄、族别、性别、学历及通讯方式列表造册,于3月31日前上报地区地震局。

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行署地震局

电子邮箱:ksdzj-[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艾克拜尔(13931295877),高学红(28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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