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塔行办发〔2012〕22号
颁布日期:2012-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2〕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有关部门:

《塔城地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塔城地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精神,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我区地质灾害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历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灾害发生情况以及对全区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制定本方案。

一、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现状

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发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3—9月的汛期,诱发的主要因素是降水和融雪,其次是人为采矿和工程建设活动。

(一)滑坡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区。滑坡是我区境内较为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之一。诱发滑坡形成的因素主要有降雨(暴雨或长时间的降雨)、融雪、坡脚开挖或侵蚀等,具有突发性、危害性大的特点。主要分布于乌苏市巴音沟沟口—哈希勒根达阪、奎屯河出山口以南上游、四棵树河三级电站上游以及沙湾县牛圈子牧场苇子沟、榆树沟、宁家河中游、东湾镇东大塘沟、西戈壁镇温泉沟等地,裕民县塔斯河及其上游支流齐力克苏、哈拉尕依苏也有不同程度的滑坡隐患。

(二)崩塌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区。崩塌是我区境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之一,其不仅分布广、数量多,而且易发程度高,虽然崩塌规模多为小型,但具有突发性和群发性的特点。在山区主要分布于人工修路、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陡峭斜坡及中高山区切割强烈的沟谷两侧;在平原区分布于采砂坑及泄洪沟两侧的陡坡地段。在降雨、风化侵蚀、地震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作用下,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对过往行人、车辆、牲畜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泥石流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区。泥石流也是我区境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之一,其危害性极大。主要发育在我区中低山区的乌苏市、沙湾县境内,和布克赛尔县、托里县境内也有不同程度的发育,由于植被发育较差,岩层在地质构造、风化侵蚀等作用下,岩层较脆弱,特别是火烧岩地层节理裂隙发育,在风化侵蚀作用下,斜坡表层形成破碎层,在暴雨天气过程中易形成泥石流(或水石流)。

(四)地面塌陷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区。地面塌陷是我区境内较为发育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发育于矿区。其成因是矿山采空区顶板在风化、爆破振动、融冻、降雨入渗、洪水灌入及地震等因素的作用下,稳定性受到破坏而在地面形成塌陷。我区大部分煤矿区存在地面塌陷隐患,对地形地貌形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我区近几年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和分布特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确定2012年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道路沿线和矿山企业,特别是处于天山北麓,降雨较多,地震活动强烈的乌苏市、沙湾县南部山区,金沟河、奎屯河下游。其中,巴音沟沟口等地是山洪、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同时还有铁喇矿区、沙湾县南山等煤矿区采空区易发生塌陷、地裂缝、自燃等地质灾害。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3月至9月。

3月至4月(冰雪消融期):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崩塌、滑坡体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

5月至9月(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或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应全年防范。

(二)重点预防区

1、乌苏市巴音沟沟口—哈希勒根大阪G217线(K571—K662)91公里公路段仍然是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段。该段有危害严重和较严重的泥石流沟18条(规模大危害严重的泥石流沟2条),崩塌隐患点8处,滑坡体1处(属稳定性较差的隐患滑坡体),发生频率为高频、中频,是泥石流、崩塌、滑坡灾害的高易发区,危害程度为重—特重级,对道路、过往车辆、行人及牲畜构成严重危害。

2、奎屯河出山口以南约5公里河段的东西岸为山体滑坡易发区,如遇积雪融化或强降雨天气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滑坡体堵塞河道,溃坝后派生洪水泥石流灾害,严重威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程度为重—特重级,是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段。

3、沙湾县南部山区乡(镇)场部分村队。沙湾县境内的宁家河、金沟河、巴音沟河、大南沟河及部分季节性河流在春季融雪和夏季暴雨时易形成山洪,继而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这些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威胁当地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会对农田,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及交通造成巨大破坏。危害程度为重—特重级,是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段,应高度重视。

4、额敏县喇嘛昭矿区。地面塌陷面积约9.7万平方米,直接威胁附近82户居民,应长期监测、重点防治。在春季融雪和降雨天气下采空区塌陷面积仍会不断扩大,2008年虽然实施了围栏治理工程,但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围栏不同程度损坏,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和学生在此区域放牧、行走、盗采露头煤,危害程度为重级。应尽快对采空区围栏进行修缮,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5、托里县铁厂沟镇南湾村。该村有居民54户,约150人。距该村仅10米就有一处危岩体,位于煤矿采空区上部,且山坡顶部有长300米、宽3米的塌陷坑,斜坡顶处的水塔渗水流入塌陷坑及裂隙内起膨胀作用,降低岩体的稳定性,易引发崩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为重级。应在崩塌区设立警示牌,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6、托里县铁厂沟煤矿区、宝贝矿区,沙湾县南部煤矿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沙吉海煤矿区,乌苏市夹河子、四棵树等煤矿区。这些矿区因多年采矿活动形成大面积采空区,致使地裂缝、塌陷和煤层自燃等地质灾害持续发生。这些灾害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而且时刻威胁着居住在采空区上方农牧民、矿山职工和过往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春季融雪和汛期突降暴雨时形成的山洪和泥石流沿地面塌陷、地裂缝灌入矿井,直接威胁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还将对矿山的生产设施和设备造成极大破坏,影响矿山的安全生产,危害程度为重级。

7、和布克赛尔县阿吾斯奇河区。该区上部在山区积雪融化期,易发生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莫特格乡的阿尔恰特山区,如遇连续降雪或在融雪期降雨天气过程,将对牧民居住区造成危害;查干库勒乡道兰敦水库,属中小型危险水库之一,如遇汛期,极可能引发垮堤,将严重危害水库下游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及退耕还林地,危害程度为重级。

8、裕民县境内盘山公路寒阴沟一带,该区域山体主要由黑土和沙土构成,结构疏散,且年降水量偏多。寒阴沟边坡已形成裂缝,在春季积雪融化和汛期影响下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并派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严重威胁过往行人、车辆和盘山公路的安全,应予以高度重视。

(三)次重点预防区

1、沙湾县、乌苏市、和布克赛尔县山区的各旅游景点,在春季融雪和汛期降雨时易出现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威胁游客、景点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旅游设施。

2、裕民县塔斯提沟旅游景点。该区山体陡峭,裂缝发育,冬季降雪较多,积雪量大。逢冰雪融化期和汛期,该区域经常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严重威胁游客、过往行人、车辆和景点工作人员安全。

3、沙湾县南部非煤矿山区。在春季融雪和汛期暴雨的影响下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工作人员、矿山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构成一定危害。

4、乌苏市巴音卡子—巴音沟牧场东生队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防灾区,主要分布在巴音卡子—安集海河S101线(K266—K308)42公里公路段。

5、乌苏市赛力克提牧场东北、夏力尕孜、乌兰萨德克以滑坡、崩塌(切面碎屑流)为主防灾区,主要分布在赛力克提牧场、琼谷勒德克、托斯特果勒、艾勒其果勒、科克孜、牙尔尕特沟、巴尔咀尔肯和乌兰萨德克。

6、乌苏市古尔图河出山口以南上游、古尔图牧场南部萨里萨拉以泥石流、滑坡为主防灾区,主要分布在古尔图河新龙口及其上游约6公里河段两岸和古尔图牧场南部山区萨里萨拉。

7、塔城市北部尖顶中山区窝依加依劳牧场、二工镇及博孜达克农场夏牧场是泥石流防灾区。主要威胁沟口牧民、牲畜安全,堵塞河道,并对下游的农牧业生产造成危害。

8、额敏县喀拉也门炭质泥岩矿区、铁勒克德炭质泥岩矿区在春季积雪融化、强降雨情况下易发生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威胁矿区及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加强防范。

9、省道铁厂沟—克拉玛依公路段达尔布特河两岸有多处探头危岩,随时有坠落、崩塌的危险,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应加强防范。

10、省道S221线乌—塔公路的K187—K155路段和K225公里处因人为切坡修路工程造成多处危险度较高的悬空探头岩体和滑坡体,遇强降雨或外力影响随时可能产生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威胁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阻断交通,应加强防范。

三、2012年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防治措施

(一)乌苏市巴音沟沟口—哈希勒根大阪G217线(K571—K662)91公里处路段两侧的峡谷、干沟应采取人工清理,并进行拦坝,设立警示牌。托里县境内的省道铁厂沟—克拉玛依公路段、省道S221线乌—塔公路K187—K155路段和K225公里处易发处地质灾害,须加强监测预警力度,设立警示牌,对危岩陡坡进行削坡减重、人工加固,消除隐患。

(二)沙湾县宁家河、金沟河、大南沟河和乌苏市奎屯河下游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加强附近居民点、放牧点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并在地质灾害来临前将农牧民撤离危险区。同时要禁止在河道边坡滥挖、滥采、堆填土石等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破坏行为。

(三)额敏县、托里县境内铁喇煤矿区、宝贝矿区,沙湾县南部煤矿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沙吉海煤矿区,乌苏市夹河子、四棵树等煤矿区的采空区及塌陷区、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应进行及时全面的治理,设立警示区,设置警示牌。在采空区上方居住的居民、职工以及厂房设施等应立即搬迁。对矿区内废矿石、碎屑岩体等易造成泥石流的物源要采取人工清理、集中堆放处置。

(四)裕民县塔斯提、沙湾县东大塘以及乌苏市、和布克赛尔县等地的旅游区景区、旅游景点应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建立预警机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设置警示牌。

(五)塔城市水泥厂奥勒塔石灰石矿区、乌拉斯台河沟谷和喀浪古尔河沟谷、沙湾县南部石灰岩矿区、托里县部分金、铬矿区要对易发生崩塌、滑坡的灾害点进行削坡减重,设立警示牌,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是改善地质环境,预防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举措,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有效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和谐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人为破坏地质环境引发的地质灾害,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严格实行责任制,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预报预警、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是贯彻群测群防方针的首要前提。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地质灾害点应举办乡镇(场)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讲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重要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御能力。

(三)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健全县(市)、乡镇(场)、村三级监测网络,并制定报警信息及避灾路线。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对存在有一般性灾害体、危险区的乡、镇(场),应成立地质灾害监测领导小组,并对危险区进行实时监控。

(四)全面落实汛期工作制度。各县(市)要依据本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县(市)要在汛期前进行一次详细的地质灾害巡查与排查,在汛期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由于失去相关地质灾害责任人、预警检测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及时补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及避险卡,地区国土资源局要对各县(市)贯彻执行地质灾害汛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等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质灾害防治减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民政、交通、地震等部门应加强联系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减灾工作。

附: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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