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州经贸委关于搞活州直商贸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伊州政办发〔2009〕88号
颁布日期:2009-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州经贸委关于搞活州直商贸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9〕88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经贸委提出的《关于搞活州直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搞活州直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伊犁州经贸委2009年7月)

为加强州直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增强商贸流通业对州直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高商贸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结合州直商贸流通业的实际,现就加快州直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州直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州直商贸流通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影响州直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但和发达地区相比,州直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比较滞后,因而充分认识加快州直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州直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州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州直商贸流通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本地产品外销下滑,经济景气指数下降,这种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在这种形势下搞活州直商贸扩大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二、州直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密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州”的主题,充分发挥现代大流通、大市场的先导带动作用,立足扩大内需、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优化流通结构,平衡市场供求,保障民生发展,改善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三)主要目标任务:2009年,州直商贸流通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亿元,同比增长20%。建设和改造150个标准化农家店,重点培育7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将50家企业纳入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培育和建设4家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全疆社区商业示范社区2家,州直社区商业示范社区2家,县、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3家。建立农产品“农超对接”示范点2家。县、市畜禽定点屠宰率达到90%,乡镇达到75%以上,建成综合旧货市场1家。在“十二五”期间,州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2%,力争2015年达到175亿元。培育建设好一批符合州直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特色大市场,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努力提高州直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水平,认真实施商贸流通业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推动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三、今后发展州直商贸流通业的工作重点

(四)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各县、市将科学规划作为建设和完善商贸流通体系的前提和基础,2009年全面启动县、市商贸流通业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尽可能聘请专业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人士,对流通业发展和网点布局进行全面细致和高标准的规划,要保持规划的前瞻性、连续性和严肃性。

(五)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扩大农家店覆盖面,2009年再新建和改造150个农家店,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功能,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扩大农家店的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力争到2010年,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州直95%的乡镇、90%的行政村。

(六)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为切入点,培育和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消费安全(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环保、安全监控)等准公益性设施项目,以及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经营设施建设或改造;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系统等准公益性设施项目,以及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项目。紧紧围绕州直设施农业区域布局,重点抓好主产区、铁路、公路沿线以及口岸等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有效促进农产品的市场流通。积极推进伊犁金鲁红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伊宁县皇宫农副产品市场、奎屯市农贸市场和霍城县清水河农贸市场的建设。

(七)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在伊宁市、奎屯市选择两家企业做为试点,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工作,积极推动“超市加基地”、“超市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参与设施农业的产品保鲜、市场营销,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落实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建设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产品销售。建立和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以“新疆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等新型流通方式,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买难”问题。

(八)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从2009年3月1日起,连续四年,在州直范围内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强化监管,抓实抓好。督促相关经销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切实做好售后服务,确保广大农牧民买得放心。建立信息跟踪网络,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九)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流通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加快“新网工程”建设,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优化、提升原有经营网络,大力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和信息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十)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目前州直共有社区185个,建立和完善社区便民商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连锁经营方式,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到城市社区开设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便民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及维修店,切实方便群众生活。将伊宁市经济开发区社区和奎屯市海纳尔小区培育成全疆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将奎屯市别依斯小区和伊宁市怡安社区培育为自治州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在新源县、霍城县和伊宁县培育社区商业县、市示范社区,扩大城市居民消费。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倡导宾馆和餐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办便民实惠早餐服务;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在县、市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居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进行标准化改造,实行提档升级,在伊宁市和奎屯市选择一到两家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让城市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

(十一)健全旧货流通网络,进一步规范现有的旧货交易市场。在伊宁市城乡结合部建设一个综合旧货市场,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引导流通领域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十二)支持二手车市场改造,倡导汽车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完善设施,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经营管理质量。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高回收的技术水平。

(十三)增强应急调控能力,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和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提高预测预警水平,保障各类突发事件引发市场波动和重大节日市场供应。加快建设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市场运行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市场监测样本结构,将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由原有33家增加到50家,加强市场监测,增强市场调控的预见性,保障市场供应。

(十四)加强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综合市场项目在伊犁的建设;重点发展伊宁市、奎屯市的商贸流通业;依托精伊霍铁路的贯通,重点加快伊宁市国际商贸物流园、奎屯仓储物流区、霍尔果斯口岸国际物流中心、伊犁国家储备库物流中心、都拉塔口岸国际物流中心和伊犁天通伊物流中心的建设;重点推进伊犁家乡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心、新合作家佳乐伊犁配送中心和新疆竞天投资公司霍尔果斯口岸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建设,形成高效、快速、衔接顺畅的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州直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

(十五)培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实现流通业对外开放的新突破。引导和扶持流通企业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居民消费。充分利用口岸优势,加快商贸流通业外向型发展步伐。以霍尔果斯为支点,做好“东联西出”,“西来东去”这篇大文章,以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为重点,搭建霍尔果斯口岸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平台,吸引内地客商投资口岸、兴办企业、发展贸易,推进口岸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发展进程。

(十六)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扶持“老字号”的创新发展。依托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十七)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充分发挥会展业的拉动作用,带动住宿、餐饮、交通、购物、通信等相关消费。

(十八)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和消费安全。进一步加强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放心肉”、“放心酒”、“放心菜”和“放心粮油”等监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基地、批发、零售三道检测防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升级改造。

(十九)优化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强化农村消费品市场的规范和整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规范投资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对商业网点设施建设推行听证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诚信教育,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各级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促进流通、扩大消费良好氛围。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商贸流通企业人才的引进。开展商贸流通业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竞赛,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完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二十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总协调,州经贸、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质监、农业、供销社、食品药品监督、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协调、制订和落实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共同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二十二)鼓励优势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州直每年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根据贡献大小,对当年实缴地方税收(主业税收)位居前五名的商贸企业由纳税地政府进行奖励。

(二十三)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创品牌。对发展业绩突出,品牌效益明显,进入全区、州直同行业前列,为州直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商贸流通企业,各级政府采取奖励、贴息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

(二十四)尽快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用水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五)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促进服务业和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各级要设立加快发展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安排支持市场改造升级,招引流通业骨干企业,打造特色商业街区、物流园区等。

(二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府搭建平台,加强对中小商贸企业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推进设立多层次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不断创新中小商贸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帐款、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切实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壮大。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积极落实有利于扩大消费的信贷政策措施,推进住房、汽车、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信贷消费。

五、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搞活流通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七)把握机遇,积极推动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切实把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出台当作流通业发展的重要契机,用好用活用足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联系,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十八)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合力。各级经贸部门要主动搞好与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金融、税务、工商、物价、质监、粮食、供销、邮政、药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合作。要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二十九)继续解放思想,创造性开展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问题开动脑筋,把抓落实的过程变成工作创新的过程,切实创新工作思路、领域、载体和方法,努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使流通工作遵循规律性,富有创造力,取得新突破,提升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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