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迪政办发〔200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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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迪政办发〔2009〕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地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既结合实际,又便于执行”的原则,制定了《迪庆州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
迪庆州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采购目录的编制依据
本目录是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我州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需求,在200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基础上,对采购项目进行了细化和金额限定。
二、采购目录适用范围
本目录适用我州行政区域内纳入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中央、省属驻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及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三、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限额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组织机构,并将采购结果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二)公开招标限额
货物类10万元以上、服务类15万元以上、工程类30万元以上。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形式
各县(区)、各部门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不含部门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建立后,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项目,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审核后,按照协议供货相关程序办理。不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由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办理。不得将应当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的批复,按照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采购计划审核后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组织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资格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三)对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零星采购项目,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实行分散采购。
五、特殊项目采购
(一)属突发事件急需的或特殊的专用设备、物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州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的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散采购。
(三)对因特殊情况需分散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单项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
六、本目录的修订
本目录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订,由州财政局另行公布。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目录采购限额标准作适当调整。
七、本目录的解释
本目录及相关标准由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八、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见下页)
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编号品目名称备注
A1货物类
A11交通运输设备
A1101公务用机动车辆包括:专用机动车辆含轿车、越野车、客车、面包车
A12办公自动化设备
A1201计算机
A1202打印机
A1203复印机
A1204速印机
A1205传真机
A1206扫描仪
A1207碎纸机
A1208网络设备含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
A1209计算机通用软件
A13一般设备
A1301电视机
A1302电冰箱
A1303电话机
A1304吸尘器
A1305空气调节设备
A1306锅炉设备
A1307电梯
A1308发电机
A1309印刷设备
A1310摄影、摄像设备
A1311办公家具
A1312建筑装饰材料批量5万元以上(含5万元)
A1313变配电设备
A1314通讯及监测设备涉密项目除外
A1315监控设备涉密项目除外
A1316文艺设备
A1317环保设施和设备
A1318公务制服特殊项目外
A2工程类
A21建筑物的修缮及装饰项目州级5万元(含5万元)以上
A22建筑物的新扩改建和安装项目
A23园林绿化工程
A24天然林保护工程
A25污水处理
A26荒山绿化工程
A27非生产经营性的绿化、环保工程项目
A3服务类
A31机动车辆的定点维修
A32机动车辆的定点保险
A33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A34会议服务单次预算金额15万元及以上
A35印刷州级10万元(含10万元)
A36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A37非生产经营性的绿化、环保工程项目
A38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
A39其他有要求的采购项目
2009—2010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编号品目名称备注
B1货物类
B10救灾物资
B102防汛物资
B103抗旱物资
B104农用物资和设备
B105储备物资
B106医疗设备和器械
B107计划生育物资和设备
B108网络集成项目
B109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B110警用设备和用品
B111专用教学设备
B112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
B113消防设备
B114体育设备
B115税务专用物质装备
B116试验及检验监测设备
B117检察诉讼设备
B118法庭内部装备
B119地震专用仪器设备
B120水利专用仪器设备
B121测绘测量专业仪器设备
B122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
B3服务类州级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B301部门或系统专用软件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推广
B302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B303其他要求的采购项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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