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3〕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事件分级
依据电网大面积停电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停电事件、重大(II级)停电事件、较大(III级)停电事件和一般(IV级)停电事件四个级别。
1.2.1特别重大(I级)停电事件。由国家确定。
1.2.2重大(II级)停电事件
(1)造成湖州地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70%以上。
(2)省政府确定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2.3较大(III级)停电事件
(1)造成湖州地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0%以上70%以下;或者造成县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县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70%以上。
(2)市政府根据湖州地区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发布为湖州电网大面积停电较大事件。
1.2.4一般(IV级)停电事件
(1)造成湖州地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30%以上50%以下;或者造成县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县区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0%以上、70%以下。
(2)市政府确定为湖州电网大面积停电一般事件。
1.3工作原则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保证重点,减少危害;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2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湖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2.1.1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副主任、国网湖州供电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2.1.2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信委:负责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开展信息汇总、分析、报送工作;组织启动应急值班,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执行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和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协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
(3)市政府应急办: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省政府应急办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协调工作。
(4)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工作。
(5)国网湖州供电公司:负责电网事故监测,预警和报告;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负责电网应急处置工作。
(6)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7)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电燃料、抢险物资、必要生产资料等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9)市建设局:负责保证和恢复城市供水、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0)市林业局:负责发布森林灾害消息,查处因森林火灾引起的重点林区内电力设施破坏的森林案件。
(11)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与抢险、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部门的工作经费。
2.2专家咨询机构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工作建议。
2.3县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参照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组成,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一般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由事件所在地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并接受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指导。
2.4其他应急组织和单位
2.4.1湖州地调。湖州地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称湖州地调)是湖州电网的调度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力系统电网事故处置的指挥员。其主要职责是:正确下达调度指令,指挥调度电网事故处置,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扩大;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电力系统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停电有关情况和电网恢复情况。
2.4.2电力企业。负责本企业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电力调度指令,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4.3重要电力用户。重要电力用户必须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其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l20%;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用电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开展用电设备各项试验,杜绝人身和重大设备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预防预警
3.1预防
3.1.1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应加强对湖州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发现电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完善和处理。
3.1.2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电网事故扩大化。
3.1.3电力企业应制定严密完善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电网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3.1.4落实特殊时期限电方案。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
3.1.5防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应及时排查和制止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3.2预警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电网事故,影响电网正常运行,威胁湖州电网发电企业的燃煤(油)供应,应进行大面积停电预警,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准备和有序用电工作。依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发生一般停电事件,由各县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同时须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停电负荷、事故发展趋势及处置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必要时,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救援力量和物资增援。
4.1.2发生较大停电事件,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接到报告后,市停电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召集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展开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必要时向事件发生地派出电网大面积停电处置现场工作组;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定时汇报相关情况;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要求,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和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各项响应行动。
4.1.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停电事件,在国务院、省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4.2应急处置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指挥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资;湖州地调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各有关成员单位和电力用户按职责分工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2.1电网与供电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湖州地调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在电网恢复过程中,湖州地调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镇、高危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2)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援,修复被损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3)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4)各类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4.2.2社会应急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波及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1)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铁路、医院、金融、通讯、新闻、化工、钢铁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2)学校、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场内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3)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4)贸易、经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5)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6)其他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3信息发布
4.3.1市经信委应会同市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及时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应对措施和公众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4.3.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4扩大应急
当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时,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建议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并请求支援。
4.5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结束。
4.5.1湖州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主网恢复联网,主要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地方发电企业机组运行稳定;
4.5.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县(区)主城区负荷恢复90%以上;
4.5.3主要地方发电企业、重要输变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5.4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5.5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5.6停电地区社会秩序己基本恢复。
5后期处置
5.1事故调查
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5.2总结评估
电力企业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地区,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及时向市政府上报评估报告。
5.3补偿理赔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做好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专家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研究,加大电网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健全电网安全应急技术平台,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2装备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应积极利用现有装备,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调用制度,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抢修维护、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其他保障
社会各应急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社会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以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7.2演练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或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多部门协同处置能力。
7.3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1.1本预案中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本市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环境污染、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8.1.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经信委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报市经信委备案。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湖政办发(2005)141号)同时废止。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